【办事指南】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一、文件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30号)
二、政策对象:
为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劳动者),提供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单位
三、补贴标准:
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劳动者;同时,为调动用人单位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四、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后,按季度向县区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五、申请材料: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表
六、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申请人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2)窗口办理:申请人在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办理人对事项进行受理、办结。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八、办理、咨询地点(方式):
街道社会事务部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电话、窗口
十、咨询电话:0551-64697016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符合文件申请条件,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请材料可进行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部门:合肥市人社局效能办
监督投诉电话:63536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