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食品安全调研督查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21-04-15 11:17 信息来源: 七里站街道 编辑:七里站街道
【字体:  

合肥市2020年食品安全调研督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解决好当前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切实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按照年度督查考核计划,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市食安办定于10月中旬对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调研督查。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了解掌握各地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成效;督促和指导各地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二、调研督查内容

重点调研督查《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合政办秘〔2017〕119号)《合肥市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合食安委〔2020〕2号)等文件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如下:

(一)县、乡党委政府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二)县、乡食安办和市场监管所监管能力建设和工作情况。

(三)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登记备案及监管情况。

(四)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保障情况。(教育、民政部门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五)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情况。

(六)巢湖禁捕退捕及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巢湖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工作情况。

(七)其他需要督查的工作。

三、调研督查方式

(一)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组组长确定。每个县(市、区、开发区)原则上调研督查半天。

(二)人员组成。由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市食安办会同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组成3个督查组,组长由部门领导担任,成员从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抽调。

(三)检查方式。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赴各地开展实地检查,采取查阅资料、 现场核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相关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每个县(市、区、开发区)至少抽查2个街镇及市场监管所,并结合督查重点区域、场所等,随机抽查不少于7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堂(民办幼儿园、幼儿看护点、养老机构)、三小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督查组应本着真督实查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严肃认真开展工作,严格按督查方案和有关标准要求逐项核查。

(二)各督查组督查后要认真总结形成报告,内容包括发现的问题不足、针对性意见建议和好的经验做法。10月  日前,将督查报告报市食安办汇总梳理,报市委办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和目标办。各地督查整改情况计入20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的最终结果。

(三)督查工作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力戒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调研督查人员分组

2.调研督查报告参考模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