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指南
一、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二、事项简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和省、市、县人民政府有关文件,为参保人员提供的最高规格、最为可靠的政策保障。户籍迁入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办理关系转移接续。
三、承办机构
嘉山路街道社会事务部及各所辖各社居委(社区)
四、申请条件
参保人员户籍迁入本市。
五、申报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六、服务流程
本人携带材料至户籍所在社区进行办理。
七、办理时限
社区、街道7个工作日内交由上级部门审核
八、结果送达
电子送达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十、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十一、咨询查询途径:参保经办地点或嘉山路街道办事处
十二、监督投诉渠道:0551-6446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