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淮街道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安监总政法〔2018〕34号)、《应急管理部关于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和执法检查的意见》(应急〔2018〕140号)等要求,按照分级、属地监管原则,结合全街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本街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执行。为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1.依法履职、严格执法。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解决检查多、执法少和执法宽松软的问题。2.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推进分级执法,实行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执法,完善全系统执法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执法格局。3.客观公正、过罚相当。正确适用法律,推行“阳光执法”,严格法制审核,维护企业合法权益。4.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加大高危企业、事故企业、严重违法企业、拒不整改隐患企业的执法检查和处罚力度,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通过监督检查执法计划的有序实施,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的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及时排查和整改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推动全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2019年应执法检查企业16户。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街道应急办人员编制1人,协理员2人,持有执法证人数1人。按照每次执法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确定2019年度执法工作日为247个工作日。
(三)重点执法检查安排。
重点执法检查企业16家(见附件)。
(五)执法工作日的测算说明。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2750个工作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公休日数-国家法定节假日数)×安全监管人员数量=(365-104-11)×11=2750个工作日。
说明:2019年全年365天,共52周多一日,公休日为104天,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长淮街道应急办执法人员1名、辅助执法人员为2名。
总法定工作日包括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
2、非执法工作日的确定(913个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值班,每人每年值班6×11=66天;法定年休假,每人每年10×11=110天;病事假,每人每年10×11=110天;出差,每人每年7×11=77天;培训,每人每年7×11=77天;学习,每人每年7×11=77天;参加党群活动,每人每月3×11×12=396天;共计913天。
3、其他执法工作日的确定(1590个工作日)
(1)行政执法统计、举报查处反馈及事故调查统计工作
每人每月需要10个工作日,需3名工作人员,共需: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10×12×3=360个工作日。
(2)参与联合执法检查及安排临时工作任务
每人每年30×11=330天。
(3)事故调查工作
每人每月需15个工作日,需3名工作人员,共需: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15×12×3=540天。
(4)举报的查处工作
每人每月需4个工作日,需2名工作人员,共需:每人每月工作日×月数×人数=4×12×2=96个工作日。
(5)机动监管工作日
因工作的不确定性,全年机动监管工作日计划为264个工作日(平均每人每月2个机动工作日)。
4、执法工作日的确定(473个工作日)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2750-913-1590=247个工作日。
三、执法监督检查有关要求
(一)执法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8.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9.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1.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2.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3.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4.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5.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6.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二)执法要求。
1.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地设计并规范现场执法环节,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文书正确。
2.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皖安监法〔2015〕158号)实行行政处罚。
3.规范记录与完善案卷。严格执法程序,规范监督检查记录,完善各类行政执法案卷。
4.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亮证文明执法。
5.执法人员应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6.执法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必须依法作出撤人、停产停业整改等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批准方可恢复生产或经营。
7.执法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商业秘密的信息应予以保密。
附件:长淮街道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附件
长淮街道重点执法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名称 |
属地 |
企业属性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合肥销售分公司全椒路加油站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2 |
中化石油安徽有限公司合肥市北一环加油站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3 |
合肥联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4 |
合肥零陆捌化工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5 |
合肥白杨化学用品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6 |
合肥美丰化工仪器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7 |
合肥光亚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8 |
安徽文海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9 |
合肥雄立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0 |
安徽晨明瑞得化工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1 |
安徽对越商贸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2 |
合肥保利工贸物资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3 |
安徽泰中化工有限公司 |
长淮 |
危险化学品企业 |
14 |
安徽白马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
长淮 |
规模以上企业 |
15 |
安徽中绿广场管理有限公司 |
长淮 |
规模以上企业 |
16 |
合肥信地红星美凯龙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 |
长淮 |
规模以上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