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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合肥市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流程(含网上办事)

    发布时间: 2020-12-21 15:38  信息来源: 瑶海区长淮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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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规定: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用人单位必须为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已开通网上办理的单位

    合肥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劳动用工备案及社保登记操作指南

    一、登录入口                                                         

    登录合肥市社会保险办事大厅,网址为http://60.173.202.220:8009/hfwsbs/index/index.html。进入单位网上办事界面,输入单位管理码、密码、验证码进行登录。

    备注:针对老用户,参保单位既有原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密码,又有原社保征缴网上办事密码,用原社保征缴网上办事密码登录;只有其中一个网办密码,使用原密码登录。针对刚开通网办功能的新用户,单位在首次登录时,默认密码是单位管理码。

    二、新签合同及人员参保

    在“我要办理”模块下,进入菜单“劳动用工备案及社保登记”下的子菜单“新签合同及人员参保”。劳动用工备案和人员参保同步办理,在“新签合同及人员参保”界面录入完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切换到“申请日志”选项卡,找到并勾选已保存的备案和参保人员,点击“提交”。

    提交审核后,根据“备案状态”和“参保状态”判断人员是否备案和参保成功:

    1、“备案状态”和“参保状态”均显示“通过”,即人员备案和参保都成功;

    2、“备案状态”显示“通过”,“参保状态”显示“不通过”,说明人员备案已成功,但人员参保未成功,可查看“审核意见”不通过的原因,待符合条件后,重新在网上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至征缴中心(含分中心)窗口办理;

    3、“备案状态”和“参保状态”均显示“不通过”,说明不符合备案要求,可查看“审核意见”不通过的原因,待符合条件后,重新在网上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至劳动备案部门办理。

    三、解除(终止)合同及人员停保

    在“我要办理”模块下,进入菜单“劳动用工备案及社保登记”下的子菜单“解除(终止)合同及人员停保”。劳动用工备案解除(终止)和人员停保同步办理,在“解除(终止)合同及人员停保”界面录入职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找到参保职工的信息,填写完解除(终止)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切换到“申请日志”选项卡,找到并勾选已保存的备案和停保人员,点击“提交”即可。

    提交审核后,根据“备案状态”和“停保状态”判断人员是否备案和停保成功:

    1、“备案状态”和“停保状态”均显示“通过”,即人员停保成功;

    2、“备案状态”显示“通过”,“停保状态”显示“不通过”,说明人员备案已成功,但人员停保未成功,可查看“审核意见”不通过的原因,并携带相关材料至征缴中心(含分中心)窗口办理人员停保;

    3、“备案状态”和“停保状态”均显示“不通过”,说明不符合备案要求,可查看“审核意见”不通过的原因,待符合条件后,重新在网上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至劳动备案部门办理。

    四、续签合同

    在“我要办理”模块下,进入菜单“劳动用工备案及社保登记”下的子菜单“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是员工合同期满后单位继续留用,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续签备案登记。在“续签合同”界面录入职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即可找到参保职工的信息,确认信息后点击“申请”,填写完续签合同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切换到“续签合同申请日志”选项卡,找到并勾选已申请的续签合同人员,点击“提交”即可。

    提交审核后,根据“状态”判断人员是否续签成功:

    1、“状态”显示“通过”,即人员续签备案成功;

    2、“状态”如显示“不通过”,说明不符合续签备案要求,可查看“审核意见”不通过的原因,修改至符合条件后,重新在网上办理或携带相关材料至劳动备案部门办理。


    未开通网上办理的单位

    一、人员新签
    每月1-24日

    携带资料:

    (1)《合肥市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

    (3)合同新签备案电子报盘表

    (4)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1、2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人员减少

     携带资料:

    (1)《合肥市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终止(解除)证明书》

    (3)合同终止导入电子报盘表  

    (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人员续签

    每月1-24日

    携带资料:

    (1)《合肥市就业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

    (3)合同续签导入电子报盘表

    (1、2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办理人员增减业务怎么开通

    1、业务申请

    缴费单位申请网上办理人员增减业务,需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领取《合肥市劳动用工备案及社保登记网办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反馈审核无误后,即可获得网上办理人员增减业务操作权限。

    2、业务办理注意事项

    ①缴费单位可于每月1-24日(节假日不顺延)登陆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hefei.gov.cn/)输入单位管理码和密码,即可进入网上办理业务界面。针对刚开通网办功能的新用户,单位在首次登录时,默认密码是单位管理码。

    ②增加的人员参保或续保补缴时间超过3个月的,需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人员增加业务。

    ③缴费单位续保的人员,在原单位的参保状态必须中止,且无欠费记录。否则,网上人员增加业务不能通过。

    ④缴费单位办理参保人员减少前,若缴费单位有欠费,网上办理人员减少业务也不能通过,需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领取《清理欠缴社会保险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交清欠费并到账后方可通过。

    ⑤缴费单位网上办理人员增减业务后,应通过系统及时提交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审核,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于次日通过系统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缴费单位。若审核未通过,则系统会提示未通过原因,缴费单位有疑问的,可随时与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联系。

     
    社保办理时限、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一)业务受理时限
    每月1-24日(不含节假日)工作时间:9:00---17:00
    (二)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咨询电话:0551-63536141 
    (三)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监督电话:0551-12333
    (四)征缴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

    1、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业务征缴科。

    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可乘坐129路、166路公交车到“市政务办公区”下),位于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

    咨询电话:63536141。0551-12333

    2、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庐阳分中心。

    设在庐阳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位于金寨路老报馆308巷内。

    咨询电话:63536303。

    3、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经开(包河)分中心。

    设在经开区人才市场二楼,位于莲花路519号(莲花路与繁华大道交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63852083。

    锦绣大道与天门路交口中国合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5号楼3楼

    咨询电话:0551-63852083

    4、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高新(蜀山)分中心。

    设在高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二楼,位于望江西路800号高新产业园C1楼。

    咨询电话:63536291。

    5、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新站(瑶海)分中心。

    新站区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A区一楼

    咨询电话:63536271

    备案地址及联系方式

    合肥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合肥要素大市场三楼

    咨询电话:0551-62729933

    庐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庐阳区政府大楼三楼 

    咨询电话:0551-65699352

    瑶海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郎溪路和长临路交口(瑶海区政务中心二楼)

    咨询电话:0551-64490262

    蜀山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潜山路与望江西路交叉口蜀山区 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51-65597574

    包河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宿松路和祁门路交叉口北一百米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551-62799218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中心 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519号 

    咨询电话:0551-63812005

    合肥高新开发区 高新人才市场 望江西路800号创新产业园C1座二楼 

    咨询电话:0551-65869540

    新站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合肥新站区龙子湖路与大禹路交口东南角 

    咨询电话:0551-65777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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