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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章程

    发布时间: 2025-05-26 14:21  信息来源: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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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说明

    第二章  教育集团的名称、地址和标识

    第三章  教育集团的性质、宗旨、招生范围、办学理念

    第四章  教育集团的行为环境与特色育人

    第五章  教育集团的资金与来源

    第六章  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及产生办法

    第七章  教育集团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八章  教育集团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九章  教育集团总务管理

    第十章  教育集团环境管理

    第十一章  教育集团教师管理

    第十二章  教育集团学生管理

    第十三章  教育集团章程的修订

    第十四章  其他事项

    第十五章  附则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章程

    第一章  说明

    第一条  为了全面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根据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教育集团章程的性质和地位:《集团章程》是指为保证教育集团正常运行,主要就办学宗旨、内部管理体制及财务活动等基本的、重大的问题作全面规范的自律性文件。它是教育集团作为法人的基本条件,是教育集团办学的基本文件,是教育行政部门、社会及学校自身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教育集团章程是制定教育集团一般制度的基本依据,而教育集团一般规章制度是教育集团章程的具体体现和补充。

     

    第二章  教育集团的名称、地址和标识

    第四条  教育集团名称: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

    教育集团地址:

    大通路校区:合肥市大通路64号

    和平校区:明光路与和平路交叉口西南裕溪路1619号

    北校:琅琊山路与金孔路交口

    东校:新安江路与王岗路交口

    南陵路分校:南陵路与长江东路交口

    第五条  教育集团的主要标识

    一、教育集团标志:见图案。

     

    设计说明:此logo方案设计以学校“明光精神”为立意基础,用“海上升明日,光辉照四方”的基础场景来传达明光之意境,标志的底部用抽象的波形图案来象征广袤无垠的大海,中间缓缓升起一轮明日,光芒璀璨,照临四方。标志中间是一本打开的书,象征知识、教育,书的形状是艺术处理过的“38”,书的上端是一颗幼苗,象征少年学生。1949,表示38中1949年建校。38中有着大海一样胸怀,容纳百川;幼苗在38中这块沃土上,汲取知识养料,茁壮成长。38中如破晓之日,光芒万叠。

    二、教育集团旗帜:见图案

    设计说明:旗帜左上方是一束熊熊燃烧的火炬,火炬在黑夜指引方向,象征希望与光明,激励人们昂扬向上,体现明光教育理念。38中校徽位于校旗中央,下方是校名,寓意38中精神薪火相传,永放光明。

    三、班牌:见图案

     

    设计说明:班牌左边的圆形,象征太阳,即“日”;右边月牙形,象征月亮,即“月”,日月相推生“明”。圆形上端是校徽。班牌是一个会意“明”字,嵌上38中校徽,体现38中明光教育理念。

    四、教育集团歌曲:《我骄傲,我自豪》。

                    

     

    第三章  教育集团的性质、宗旨、招生范围、办学理念

    第六条  教育集团的性质:本教育集团是一个公办的、事业单位编制的几所学校组成的团体,隶属于合肥市瑶海区教育体育局。

    第七条  教育集团宗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立德树人;名校引领,优质均衡发展;协同创新,特色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致力于营造宽松、有序,和谐、文明,团结、向上,平等、竞争的工作、学习、生活氛围。

    第八条  教育集团的招生范围:集团内的几所学校是初级中学,初中招生范围由瑶海区教育体育局划定。

    第九条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明光”教育理念

    明:日月相推生明,照临四方(易经)。

    光:廓清幽暗,涤荡污垢(雨果)。

    一、“光”的寓意:

    1. 38中人的理性之光:遵循“自我加压敢于争先”审美规约,几十年坚守蔚成风气;把握规律,知难而进,精于育人;敬重规则,自我约束,战胜浮躁,崇尚理想。

    2. 38中人的道德之光:纯厚正直,表里如一。见贤思齐,爱岗敬业;高度负责,不计报酬;团结互助,乐于奉献。

    3. 38中人的志行之光:心怀使命,刚健精进,坚定信念,知行合一;不断创新,勇毅勤勉;精心精细,精品至臻。

    4.38中人的荣誉之光:崇尚荣誉,追寻义理;投身使命,勇为人先;群星璀璨,卓立辉煌。

    5. 38中的科技之光:科技教育,特色显著,人才辈出。机器人社,信息学社,模型社团,科创社团,享誉全国,问鼎世界。

    二、“明光”寓意:

    1. 38中的亮彩事业,如朝阳般光芒四射;

    2. 38中的形象与品质,如日月般照临四方;

    3. 38中人的思想品格,如天辰般散放光芒。

    4. 38中的学生阳光灿烂,腾龙起凤;三十八中人沐浴在一片明光之中,如破晓之日光芒万叠。

    三、三风一训:

    1.校训校格:明志达理 弘毅图强

    2.校风校品:明礼修身 笃学创新

    3.教风教德:明德格物 善导扬长

    4.学风学养:明辨求是 好学力行

    四、教育集团的精神理念:

    1.教育集团精神:循理自强,笃正表方,弥新精进,卓立担当。

    2.办学理念:精心精细   精品至臻

    3.价值取向:笃实躬行   守正出新

    4.根本任务:立德树人   止于至善

    5.发展愿景:弘光启慧   学行天下


    第四章  教育集团的行为环境与特色育人

    第十条  教育集团文化

    一、主体文化  澄明智慧

    1.校长哲学:明道博见   革故鼎新

    2.教师形象:深邃理性   择善慎独

    3.学生风采:弥新尚美   敦品励志

    4.班级文化:集萃志趣   滋养生命

    二、教学文化   人本立意

    1.课程文化:释扬规律   跟进时代

    2.课堂文化:探究生成   全人素养

    3.教研文化:探索价值   反思求是

    4.教评文化:周密严格   争鸣创新

    三、校园文化   浸润灵魂

    1.静态环境:对话来者   陶冶情操

    2.动态活动:张扬个性   昂扬志向

    3.艺体风尚:美约心灵   绽放激情

    4.家校共育:育养人性   固本培元

    第十一条  特色育人

    一、教育集团哲学:一以贯之的尊荣担当

    自我加压   敢于争先

    二、文化路向:二元融通的生命价值

    科学求真的光大智慧

    人文求善的灵魂指向

    三、办学路径:三位一体的优势气场

    历届班底,一脉相承的精进思想

    教师队伍,尊严使命的责任担当

    制度模式,群星璀璨的智慧产权

    四、引导机制:四力纵横的激励作用

    师徒结对的情感纽带带动力

    集体备课的同伴互助共进力

    动态考核的荣辱与共合作力

    量化管理的年级协同凝聚力

    五、领导艺术:五化共进的持正出新

    目标导向:价值理念的尊荣化

    师资优化:青蓝工程的宏渊化

    过程监督:强化效能的精细化

    绩效考核:目标战略的标准化

    评比奖惩:公开公正的民主化

    六、教育特色:六维格局的智略之训

    机器人社:创造空间   缜密逻辑

    模型社团:志冲云霄   璀璨朝阳

    信息学社:更定百度   互联世界

    科创社团:技能宝贵   创造伟大

    田径运动:健美体魄   焕发活力

    艺术意境:完整心智   风雅生活

    第十二条      

    38中教育集团办学说

    宏开学府,文翁灵光塑染;界破心境,教泽万象灿然;

    高风嶽立,包公德辉桂冠;清隽日月,俊节高志教坛。

    明光开泰,千古文脉薪传;伟丽宏渊,人师庄严声远;

    渊深理念,继往开来比肩;循理自强,弘毅扛梁致远。

    书德写意,结晶文明乾乾;美约心灵,笃志表方伟岸;

    固本培元,万古基业斑斓;弥新精进,启贤后生扬帆。

    弘光立本,辉映精神不倦;慎独怀远,立德树人溯源;

    先贤垂范,佑我心田炎炎;学行天下,苍穹思想灿烂。


    第五章  教育集团的资金与来源  

    第十三条  教育集团注册资金:300000000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  教育集团经费来源:国家财政拨款为主。


    第六章 教育集团组织机构及产生办法

    第十五条  教育集团组织架构:集团理事会是教育集团的行政审议机构,由集团总校校长、分校(校区)执行校长、独立法人成员校校长组成。集团设理事长1名,由集团总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若干名。

    第十六条  教育集团理事会职责:集团理事会作为决策咨询、监督评价机构,审议集团办学章程、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报告、年度经费预决算以及涉及集团发展的其他重大事项,指导集团发展,评议集团成员校、分校(校区)校长履行职责情况。 

    第十七条  教育集团运行方式: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集团理事会通过建立集团章程的办法管理集团的宏观运行。集团总校是集团的核心,扶持成员校共同发展。

    1.集团总校与分校(校区)实行“多个校区,一套管理,一种考核”的模式,实行“五个统一”,即“办学目标统一、教学管理统一、师资配置统一、招生工作统一、考核评价统一”。

    2.集团总校要促进潜力校教育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对潜力校的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测。

    第十八条 教育集团理事会办公地址: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和平校区

     

    第七章  教育集团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十九条  教育集团组织机构设置原则:

    一、为了实现教育集团的整体目标,让每一名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本着理念共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品牌共建的原则,有效地进行教育活动,合理分工,协调行动。

    二、通过设置机构,明确如何沟通信息、协调关系,以便在统一指挥下灵活运转,发挥管理效能,防止各自为政,互相扯皮。

    三、明确内设机构及其负责人的权利和责任,使权责相称。机构的负责人要在其位,谋其政,行其权,尽其责,不推卸应负的责任。

    第二十条  集团理事会下设七个中心:行政事务中心、教学管理中心、学生发展中心、教师发展中心、后勤安保中心、信息中心、集团工会。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行政事务中心

    一、组织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成员若干。内设党建办公室、人力资源室、档案管理室、宣传教育室、综合事务室

    二、行政事务中心职责

    (一)党建办公室

    1.宣传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委及集团党总支的重大决策、部署,搞好对外宣传,及时汇报有关材料。

    2.负责制定党总支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体党员各类会议的安排,做好会议记录。

    3.组织全体党员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抓好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发展对象的推荐、培养、考察及转正等工作。

    5.负责对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

    6.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负责反腐纠风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负责党总支、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制,实施日常、年终考核和党员民主评议工作。

    8.负责党建方面相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制定会议议程及方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和具体活动。

    9.负责对党总支、党支部全体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的统计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的转入转出工作的办理。

    10.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11.指导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及组织活动。

    12. 做好创优评先有关材料工作,完成集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二)人力资源室

    1.负责办理学校有关人事(职称)的具体工作。建立人事档案,办理教职工调出、调入、退休、政审、职务晋升等工作。

    2. 负责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考勤、加班、评优、评先等工作。

    (三)档案管理室

    负责管理学校综合档案室,指导各科室做好档案工作;做好学校大事记和重要历史资料的保管工作;负责保密工作。

    (四)宣传教育室

    1.负责学校新闻报道工作和有关宣传工作。

    2.对集团内教职工进行师德师风教育与定期师德考核。

    (五)综合事务室

    1.根据集团理事会和集团党总支讨论意见,负责拟定印发工作计划、总结、规划、决议、报告和学校规章制度。起草各类上报、下发的文件,向全校发布通告、通知。

    2.组织安排集团行政工作会议,做好会前通知、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资料整理工作。监督检查各中心贯彻执行会议决议。

    3.负责公文的收发、登记、送阅、催办、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接待接访工作。

    5.严格管理和使用印章。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教学管理中心

    一、组织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成员若干。

    二、教学管理中心职责

    1.负责制定集团教学计划及教学管理中心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各类教学规章制度建设。拟订各类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和督导检查。

    2.负责集团的教学人事安排。依据集团的工作部署,负责教学人事工作的临时性调整。

    3.负责课务分工与编排,根据课程设置及课程标准组织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

    4.负责制订并调整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其他教学管理性表格。

    5.负责日常的教务工作,做好集团招生和中考工作。新生咨询和录取工作、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中考报名工作。

    6.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和校内、外考务工作。做好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并进行科学的分析与反馈,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状况,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与措施。做好各项教学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集团的学科探究活动。组织好每年一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和评教工作。

    7.负责教学常规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负责审查各学科进度,检查教师的工作情况,包括检查教师教案、作业批改等工作,以了解教学情况,落实教学常规工作要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

    8.负责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师发展中心密切合作,成立“命题中心”,以“人+事”的模式,组织全校的教学研究与试题命制。其中,教学管理中心负责选拔骨干教师组建各学科的命题专家库,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构建试题库,即命题的制成、审核和校对等工作。除考试命题以外,争取分学科构建校本试题库、作业库,提高作业质量,提升教学效果,减轻学生负担。

    9.负责做好教师用书、学生用书、教学材料征订、发放工作;做好各类教学用具、用品及器材的预订、发放和回收登记工作;做好各类教学期刊的订购、发放工作。

    10.负责购置常规性教学设备的计划和审批工作。负责做好理化生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器材室等功能室的管理工作。制(修)订各功能室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执行。

    11.完成集团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教师发展中心

    一、组织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成员若干。  内设职业规划中心、学术研究中心、课程开发中心、才艺发展中心

    二、教师发展中心职责

    (一)职业规划中心

    1.为教师职业生涯发展服务。指导教师做好专业发展的规划、与教师一起研究解决发展规划实施中的相关问题;

    2.落实好教师分层次培养的相关要求,重视对青年教师培养,建立健全师徒结对制度,建立教师成长档案;

    3.着重培养“名师”。打造以“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校名师”为梯度的教师队伍。

    4.教师职业规划以专业发展为核心,根据不同教师群体特点组织开展各类师资培训,突出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的研究和实践,以及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和使用,探索适应学生身心特征和课程要求的有效教学模式。

    5.重点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指导教师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举行的各类教学评选活动。

    6.扎实推进教学研讨活动,组织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开展“杏坛语丝”学科微讲座和示范课,组织青年教师跟踪课和展示课。

    (二)学术研究中心

    1.围绕教育教学中发现的问题开展课题、试题等专题研究,开发富有校本特色的课后辅导资料、试题等工作;

    2.做好学校承担的国家、省、市级课题和学校重点课题的研究工作;

    3.做好教科研成果的认定、评选、推广工作。

    4.开展各级各类教师教学研讨活动交流。邀请国内省内一线名师、专家学者和高校教授开展专题讲座,举办名家论坛,开阔教师视野,提升专业素养。

    5.定期开展校际交流活动,积极借鉴外来先进经验打造轻负高效课堂。

    6.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搜集和发布教学法论文及教改经验,为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提供学习典范和借鉴。

    (三)课程开发中心

    1.做好学校“明光课程”的设置、师资调配、学生选课工作;

    2.加强课程日常管理、考核、校本教材编写和成果展示等工作。

    (四)才艺发展中心

    1.注重教师全面素质的提高和教育视野的开拓,发挥教师特长,建立教师阅读、演讲与主持、艺术审美、体育健康等各类教师社团;

    2.培养教师“一专多能”,定期组织社团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学生发展中心

    一、组织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成员若干。内设五个室:团委、德育活动室、艺体发展室、施二松、刘军、家庭教育指导室、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室

    二、学生发展中心职责

    (一)团委

    1.负责制定全校团员思想教育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计划的落实。认真履行《团章》及有关团的决议和规定。

    2.宣传、执行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充分发挥团员模范作用,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3.负责组织团员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素质教育。

    4.负责团员证的管理,负责发展新团员、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负责对团员进行教育、评议和管理,监督团员履行义务。

    6.制定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学生各社团的管理。

    8.负责团的宣传工作,负责规范和管理校园广播、橱窗、宣传栏等。

    9.负责团员的档案建设工作。

    10.负责与德育文化艺术节相关的系列工作。

    11.负责各级优秀团干推选工作。

    (二)德育活动室

    1.制订、实施学校德育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学校的德育工作。

    2.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和德育科研。认真贯彻班主任工作职责条例,定期布置,检查班主任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有计划进行教育理论学习,指导班主任按教育规律做好学生教育工作,实施班主任考评奖励制度,做好优秀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

    3.调查了解学生思想情况和特点,分层次、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4.抓好新生入学教育。

    5.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6.以年级为基本单位,进行个人卫生和预防传染病工作的宣传。

    7.定期组织重大节日的教育活动,搞好延伸教育。

    8.定期开展评选“三好”生、优秀干部、先进班集体评优活动,实施奖惩制度。

    9.认真组织落实学校“六节三典活动”。

    10.对严重违纪学生进行思想教育,针对违纪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11.落实好升旗仪式中的德育教育活动。

    12.落实好每日校园及教室的卫生大扫除和检查。

    13.落实好工业游和研学游活动,并做好总结。

    14.负责新生军训工作。

    15.做好各类迎检工作。

    16.做好安全演练工作。

    17.安排好学生到素质中心的实践活动。

    18.组织好学生大课间活动。

    19.抓好班级文化建设:班歌、班徽、班级园地等。

    20.做好与学生发展中心有关的各类迎检材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三)艺体发展室

    1.做好学生秋季运动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2.负责学生各级各类运动比赛工作。

    3.做好学生定期体检工作。

    4.做好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网络上报工作。

    5.做好各类运动队暑期以及平常的训练工作。

    6.做好全体学生各类艺术特长的开发培养工作。

    (四)家庭教育指导室

    1.组建家长委员会。

    2.建立各年级班主任群,指导班主任建立家校交流群。

    3.积极办好家长学校,定期组织各年级召开家长座谈会,疏通社会、家庭、学校教育渠道,充分发挥三结合教育网络作用。

    4.认真组织班主任家访、家长来访,以班级为单位做好家校联系记录,做好家校联系工作。

    5.邀请家长参与学生各类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

    6.组建家长护校队。

    7.组建家长学校主讲团队,编写以年级为主题的家长学校校本教材。

    (五)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室

    1.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师的培训以及值班安排工作。

    2.积极开展学生心理咨询活动。

    3.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和培训活动。

    4.做好心理咨询室材料收集和心理咨询室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回访和跟踪辅导。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后勤安保中心

    一、组织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成员若干。

    二、后勤安保中心职责

    1.根据上级集团具体情况制订学期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工作。

    2.负责后勤安保中心职工的管理,加强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后勤人员的业务进修和技术培训,合理安排他们的工作。

    3.负责行政领导值班和寒暑假值班安排,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保安的管理与考核。

    4.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和学校课桌椅等校产的登记、分配、管理、添置、维修,账目实行电子化管理。做好办公用品、教学设备、生活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作,执行采购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工程的立项和招标工作。

    5.负责财务管理。做好学校经费预决算,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规范收费,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保障经费正常运行。

    6.负责绿化、美化校园,协助做好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建立制度,落实措施,经常保持学校环境的整洁,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组织学校的绿化和环境卫生工作,改善教学条件和学习环境。

    7.定期对各种建筑物、用电、用水、用气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8.负责对食堂进行监管,保证师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9.负责物业招标工作,并对物业进行监管。

    10.负责学生的医保和其它保险工作。

    11.与集团其他中心协作,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勤俭节约、爱护公物等方面的教育。

    12.做好集团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信息中心

    一、组织机构: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成员若干。

    二、集团信息中心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部、省、市、区教育部门的教育信息化相关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协助校领导制定本校教育信息化规划,提出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和保障要求。

    2.承担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方案、年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工作。

    3.负责本校智慧校园的系统规划、建设和应用工作。

    4.承担学校门户网站、教育科研等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5.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库(课件、微课、教学设计、教学案例、教学课例等)建设。

    6.了解、研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新发展、新技术、新应用,为学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课题研究提供技术支撑。

    7.负责学校教职工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和竞赛工作,

    通过培训和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全校教职工的信息技术素养。

    8.全面负责学校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

    学校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整合、建设、管理及运维服务,定期检查和维护学校各信息化功能室、班班通教室、网络设备等。

    9.负责学校各类信息化设备及多媒体功能教室、班班通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录播教室等馆室的制度建设和制板上墙工作;负责各类信息化设备和信息化馆室使用记录手册和运维记录册的制定,并定期督查。

    10.承担上级电教装备、信息中心等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工会

    一、组织机构:设主席1名,副主席、委员若干。    

    二、集团工会职责

    1.组织教职工结合形势任务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为实现"科教兴国",为学校进一步的发展,以及开创工会工作的新局面贡献力量。

    3.指导和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健全和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的教育改革、管理改革和民主管理,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意识,发挥其当家作主人的积极性。

    4.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5.根据工会章程,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

    6.配合学校党政组织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争先创优”活动,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

    7.组织好群众性的,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文化生活,发挥会员的活动积极性。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

    8.做好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解决日常福利和女教工的特殊要求,尤其是解决教职工的实际困难,诚心诚意为教职工说话、办实事。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退管工作。

    9.组织安排在职和退休教职工的体检,重阳节活动,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女教工的特殊问题,做好保护工作。

    10加强工会组织的建设,坚持工会民主制度,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并研究工会理论和政策,进行调查研究,总结交流工会工作经验。积极参加工会干部培训活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11.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的财产及财务。

    第二十一条  教育集团非行政组织机构设计制度。

    一、中国共产党在教育集团的基层组织

    党的基层组织在教育集团就是党总支部。按照党的党政分开的组织原则,党总支部起保证监督作用,即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的贯彻,保证党对学校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保证学校各项任务的完成;对背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的一切现象,通过监督予以纠正和制止。

    学校党总支部应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

    1、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认真抓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政治和组织建设,保证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切实加强对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学生会的领导,充分调动其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其作用。

    3、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加强师德师风教育。

    4、积极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

    5、支持校长对学校行政工作的指挥和管理。

    二、各种群众团体组织

    教育集团的群众团体组织有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学生会。它们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代表一定范围群众的组织,是联系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它们围绕教育集团的中心工作开展活动,促进集团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的实现。校长和行政管理人员要紧紧依靠群众团体组织,有意识地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1、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教师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团提出的各项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奖罚规定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规章制度,由集团颁布施行。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4、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

    三、各种研究性的群众组织

    教育集团设有专门研究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的组织,由具有研究能力和研究兴趣的教师自愿参加。学生课外组织的读书社团、信息小组、科技小组、以及各种文体活动团体,对扩大学生知识领域,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创造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集团领导和教师应给予积极扶持。

    第二十二条  教育集团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民事调解组织。

    第二十三条  教育集团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第八章  教育集团的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四条  教育集团坚持德育为首。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第二十五条  各学科课程有机进行德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团队工作。

    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和《合肥市三十八中学生礼仪常规》,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第二十六条  集团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七条  集团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文字。

    第二十八条  坚持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任何教师不得擅自调课。

    第三十条  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一条  规范考试制度,每学期进行期中、期末考试,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综合考评等级过渡。

    第三十二条  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人口教育、环境教育、劳动教育,努力参加社会实践,认真开展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三条  集团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三十四条  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按程序办理。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

    第三十五条  教学管理中心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展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第三十六条  坚持科研兴教,积极营建学习型学校,推进教育手段现代化,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九章  教育集团总务管理

    第三十七条  集团坚持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全面、超前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三十八条 集团内的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不得随意转让、拍卖,应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三十九条 集团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以及教育部《中小学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并据此建立本集团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条  集团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以及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和仪器报废与转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其变价收入计入修购基金,报废的经批准后核销。

    第四十一条  集团经费的使用坚持统筹计划,量力而行,确保重点的原则。

    第四十二条  严守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第四十三条  集团经费来源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集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集团依法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教育集团发展提供的资助。

    第四十四条  全面落实集团资产管理制度。强化资产管理,及时做好清理核查和登记工作,做好校舍和设施的维护及管理。

    第四十五条  加强食堂膳食卫生管理,安排好教职工的膳食工作。

    第四十六条  搞好校园绿化建设。确保校园公物无损坏。

    第四十七条  集团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和健全集团卫生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

     

    第十章  教育集团环境管理

    第四十八条  全体教师应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十九条  加强校园体育、心理健康教育,创设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发展。

    第五十条  每年集团内举办“六节三典”,即:读书节、文明礼仪节、合唱节、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开学典礼、颁奖典礼、毕业典礼等,努力构建高品位的校园文化。

    第五十一条  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使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教室里的装饰画、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宣传橱窗应及时更新。

    第五十二条  全体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尊重对子女的教育。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

    第五十三条  集团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工作整体规划,创建符合集团特色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四条  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区的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园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五条  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五十六条  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园,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像厅、网吧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第五十七条  后勤安保中心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集团安全无事故。

     

    第十一章  教育集团教师管理

    第五十八条  集团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其有关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五十九条  遵守集团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爱生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

    第六十条  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不利于学生成长的话、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第六十一条  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期初有工作计划,期末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二条  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六十三条  教师应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倡导换位思考,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第六十四条  集团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教师持证上岗。

    第六十五条 集团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支持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校提供必要的途径和方便,支持教师参加进修和其他方面的培训。

    第六十六条  集团保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在努力提高办学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

    第六十七条  集团每年对教职工进行工作考核,对在教育教学、培养人才、教学科研、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的教师,以及在集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集团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教职工予以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六十八条  教职工如有认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可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集团应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集团依法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退休教职工的管理由集团党总支部、工会具体负责。

     

    第十二章  教育集团学生管理

    第七十条  集团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多种方式提供资助。

    第七十一条  学生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及教师工作。

    二、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对教育奖罚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二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了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四、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五、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六、学生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费用。

    第七十三条  集团校团委应积极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和服务工作。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七十四条  集团对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和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各类学生守则的学生予以教育、批评和处分。

     

    第十三章  教育集团章程的修订

    第七十五条  集团可依据实际需要修改本章程。修改后的本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相抵触。

    第七十六条  修改后的章程必须经过教代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方可生效。修改后的章程报审批机关审批备案,并发布公告。

     

    第十四章  其他事项

    第七十七条  家长的权利和义务。家长是未成年的监护人。充分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所规定的监护人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还享有如下一些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如家长享有参加家长学校、了解子女在校表现、向学校或教师提出帮助或教育子女的意见或建议的权利;有成立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有对学校或教师可能危及学生身心健康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整改,直至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利;有代理学生维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家长也要履行对子女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创设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保证子女合理营养,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用品,承担由被监护人自身过错而造成的学校或他人财产损失等义务。

    第七十八条  集团通过组建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从而建立强有力的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网络,使各个方面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形成合力,以利于学生的全面健康成长。

    第七十九条  集团规章制度的制订和实施要求

    一、 有明确的目的。集团制订任何规章制度,应该有明确的目的,即根据教育的方针政策的要求教育人、培养人、调动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在制订过程中,要发动有关人员进行讨论,统一认识,使规章制度有可靠的思想基础。

    二、 规章制度要从实际出发;一是顾及对象的年龄特征、认识水平,符合其身心发展的规律,二是力求符合集团的历史传统与目前的发展状况。要使规章制度提出的要求和措施都恰如其分,切实可行。

    三、 由于教育的周期性长,要求教学秩序相对稳定,规章制度不能朝令夕改。

    四、 集团各项规章制度要尽可能逐步完整,各项规章制度要相配套,互相照应;规章制度内容要求简约,所列条文要简明扼要,便于掌握记忆。

    五、 制定规章制度,不能由个别领导或部门闭门造车。要发动有关人员和学生民主讨论,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使内容能体现群众意愿,取得群众的认同,使规章制度建立在群众自觉遵守的基础上,增强规章制度的有效性。

    六、 对于涉及到“标准”、“数量”、“时限”的一些条款,集团只能统一制定一些原则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各环节部门可能随时调整,但调整工作要提前进行并事先公布。

    七、 集团通过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向师生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讲明规章制度的目的、意义和要求,使师生增强是非观念和自我控制能力,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习惯。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在集团中形成强有力的集体舆论,从而帮助大家提高认识水平,提高维护规章制度的责任感,形成相互监督,共同遵守的气氛。在每个学期每个学年开始时,在每届新生入学时,都应该集中进行规章制度的教育。

    八、 集团领导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及时表扬激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恰如其分地给予批评和处分。

    九、 规章制度是学校师生都应遵守的法规。领导和教师要求学生做到的,必须自己先做到,带头执行规章制度,给学生做出榜样,起到表率的作用。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八十条  本章程经教育集团十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呈报瑶海区教育体育局核准后生效实施。

    第八十一条  教育集团依照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使集团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执行中的解释权属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理事会。

     

    合肥市第三十八中学教育集团

    二〇一九年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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