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整后权责清单 | |||||||
|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2021年 4月 28日 | |||||||
| 序号 | 权力类型 | 权力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责任事项 | 追责情形 | 备注 |
| 1 | 行政确认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 《科技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 1、受理阶段责任:严格按照县区报送(推荐)受理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 2、审查阶段责任:根据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推荐的决定、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文书并转报;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及时处理反馈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市自主创新政策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市自主创新政策项目申报的材料予以受理的; 3、未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联审联评作出决定的; 4、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 5、在推荐工作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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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行政确认 | 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初审转报(科技金融产品、借转补、事后奖补) | 1、《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18〕19号) 2、《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 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 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9〕16号)。 |
1、受理阶段责任:严格按照县区报送(推荐)受理材料;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依法受理。 2、审查阶段责任:根据相关政策及实施细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推荐的决定、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文书并转报;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及时处理反馈信息。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职责。 |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对符合市自主创新政策项目申报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的; 2、对不符合市自主创新政策项目申报的材料予以受理的; 3、未按照规定会同有关部门联审联评作出决定的; 4、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 5、在推荐工作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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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2.“责任事项”应写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追责情形”应写明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附件3.调整后权责清单.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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