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开普勒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向我局提交设立合肥开普勒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规定,我局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并组织进行现场核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等规定,作出如下行政许可决定:
一、批准设立合肥开普勒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学校类型为营利性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培训内容为编程,培训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
二、对以下事项予以确认:
办学资产:资金30万元,由合肥梵的耳朵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和合肥袋小鼠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
办学场所位于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铜陵路与滨河路交口左岸名苑商办楼1楼101、2楼201-209,场所面积为639.24平方米,教学面积为426平方米。
合肥开普勒教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凭此决定书与《安徽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人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向银行申请开立账号,交纳风险保证金,预收学费纳入监管后方可招生。
合肥市瑶海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