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提高医疗保险服务质量,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合肥市医疗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草拟了《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考核评价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4月1日止。征求意见方式如下:
一、网络方式。登录合肥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ybj.hefei.gov.cn),点击网站首页中部“我要建议”,提出意见。
二、信函方式。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5办公室(合肥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内审科),并在信封上注明“考核评价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电邮方式。书面意见发送至59638518@qq.com。
提出修改意见时,请一并说明理由。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