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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级文件解读】关于《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8-30 15:21  信息来源: 瑶海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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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820日,《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印发实施。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是国家组织实施的面向全体居民的一项防范化解疾病风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制度安排,参保缴费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年度参保,年度享受待遇,不履行个人参保缴费义务,无法获得财政补助及享受医保待遇。为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参保工作,我局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合肥市2021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居民医保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之外的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通过统筹共济的手段对居民住院和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给予保障,防范化解居民因疾病带来的支出风险以及在发生重大疾病时基本的医疗需求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切实减轻群众医疗费用支出负担,维护群众的身体健康,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减轻家庭负担。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8月,合肥市医保局着手起草修订《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市财政局、卫健委、税务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教育局等部门以及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的意见。为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信息技术缴费困难的问题,2021817日组织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及部分商业银行和医保经办机构召开了协调会,根据各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方案》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2021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参保率不低于99%。各县(市)区、开发区在上年度完成的参保人数基础上,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情况,确保完成本年参保任务。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七部分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至第四部分规定了目标任务、参保对象、筹资标准和参保时间。参保对象是五类人群(一)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二)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

    (三)持有本市居住证,在原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四)各类在校学生;(五)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参保时间是91日至1231日。

    第五部分明确了针对五类参保对象的具体参保办法,即上年已参保居民、新参保居民、各类中小学生、高校大学生和资助参保对象。

    第六部分规定了参保期具体时间安排,831日之前为准备阶段、91日至1231日为参保阶段、1210日至1231日为排查阶段。

    第七部分提出了县(市)区和相关单位全方面做好参保工作任务的具体要求。

    六、创新举措

    与《合肥市2020年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方案》相比,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扩大参保范围,增加两类对象。为扩大受益人群,增加了随在本市就业参保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和随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两类人群。

    (二)规范参保条件,避免重复参保。已在外市参加下一年度居民医保或已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重复参保。

    (三)新增现金缴费,方便老年群体。使用“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手段缴费困难的老年群体,可现金缴费,由社区(村)居委会工作人员通过参保平台现金缴费端口进行参保登记。

    (四)开放线上缴费,便利本地新生儿。本地户籍新生儿不仅可在(村)居委会参保缴费,还可通过登陆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自行参保缴费

    (五)细化资助对象,调整资助比例。不再全额资助受灾贫困人口,细致划分贫困人口类型,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80%定额资助,个人负担20%;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个人负担50%。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七、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有序推进参保工作,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源头和全过程动态管理。

    2.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市)区、开发区医保、税务部门牵头组织,加强指导;乡村振兴、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提供代缴群体人员名单,协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居委会负责组织动员和代收代缴费用工作。

    3.广泛开展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各高校要向大学生宣传居民医保的重要性和医保相关政策,避免出现在校大学生未参保现象。

    八、下一步工作

    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参保工作,印制参保须知宣传材料分发各县(市)区,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参保方案的解读和参保工作的指导,建立参保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组织开展对县(市)区参保工作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参保工作有序开展并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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