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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3-12-12 09:44  信息来源: 瑶海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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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以来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参保,织密医疗保障网。深层次、广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居民积极参保;优化流程,积极与区卫健、民政部门对接,确保数据准确无误,防止出现漏保、错保现象;强化服务,全力推进基本医保参保扩面工作,做好集中参保延长期和非集中参保期补参保工作,2023年全区城乡居民参保22.27万人。9月份开始全力推进2024年度居民参保登记缴费工作,截至11月8日,全区已参保缴费16.73万人,参保率位列城区第一。灵活就业医保征缴业务划转至区级医保部门后,区医保局主动作为,在政务服务大厅率先开设窗口,安排2名人员负责灵活就业医保征缴业务,日均办件量超150件。

    (二)精准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截至目前,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支出735万元,其中医疗救助0.53万人次,医疗救助基金支出631.36万元;资助参保3294人,资助金额103.99万元。完善监测机制和回访机制,组织开展未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万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口慢特病证办理摸排筛查,推动落实各项帮扶政策,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截至目前,个人费用预警推送共7135人次,推送后认定人数20人次,实现由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主动服务转变,同时按全市统一部署,完成对全区1429名困难人员救助回访工作,回访率100%。

    (三)全面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以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为主线,开展“2023年度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开展14次宣传活动,发动辖区532家定点医药机构共同织密宣传网络,发放各类彩页、宣传海报2万余份,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基金监管氛围。6月份开展异地就医政策集中宣传月,印制各宣传材料1万余份,组织进社区,进医药机构宣传专场100多次。8月23日召开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工作推进会,让更多居民了解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服务,享受惠民政策。9月份开始在全区开展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活动。

    (四)强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监管机制,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区直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严格执行行政检查程序,和卫健、市监建立多部门联查机制,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统筹基金监管、日常稽核,避免对同一定点医药机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完成24家医药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编制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督促定点医药机构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行为。开展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和专项检查,截至10月底查处违规医药机构16家,追回医保基金67639.05元;开展违规开具Paxlovid药品及血友病患者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核查各机构医保违规费用22841.8元。

    (五)优化营商环境,优质高效为企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开展医保协议网签工作,上半年审核医药机构申报961家次,完成协议签订558家。开展瑶海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评价工作,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信用体系管理与信用监管工作相联系。在严守标准的前提下,对申请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主动给予指导,高效开展材料审查和现场勘验评估服务工作,今年以来接收51家医保定点申请材料,已完成检查验收新增医保定点39家,开通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间病床服务,开通15家医疗机构的跨省联网结算服务;职工门诊统筹药房初审29家,评估合格完成网签24家。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区级医保工作力量薄弱。随着放管服不断推进,市医保局三大中心医药机构管理服务、基金监管和灵活就业医保征缴等职能交区级医保部门办理后,区级医保部门并未配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现有人员力量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匹配,专业力量严重不足。

    (二)医保政策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医保政策特别是新出台的政策的宣传仍存在一些不到位地方,导致参保人员对现行医保参保政策、经办程序、报销范围及比例、个人账户用途等存在认识不充分的情况,部分群众对居民医保缴费今年上涨到380元、退休职工个人账户划入资金减少存在一些误解和不满。

    三、2024年重点任务安排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年度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根据不同参保群体制定有针对、有计划的宣传政策,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做到应参尽参。优化瑶海区医保综合服务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医保服务。

    (二)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医疗救助工作效能建设,健全服务机制、优化经办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质效。

    (三)加大监管力度,加固基金安全防线。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行动,在“全覆盖”检查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严厉打击定点医疗机构“三假”等严重欺诈骗保问题,扎实完成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

    (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医药机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检查程序,统筹基金监管、日常稽核。提质增效开展医药机构办理申请医保定点材料审查、现场评估和协议签订工作。

    (五)加强培训指导,增强医保队伍整体素质。对各街镇开发区、社区医保经办人员开展各类培训,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加强医保局队伍建设,健全医保局内训制度,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确保医疗保障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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