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瑶海区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教育补贴】安徽省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奖贷助补免”全覆盖

    发布时间: 2025-08-30 08:39  信息来源: 合肥市人民政府网
    【字体:  

    8月29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围绕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同阶段资助政策、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新学期即将开始,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也为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家庭,送上了温馨提醒。

    问:安徽省已经构建了“奖、贷、助、补、免”全方位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能否简要介绍这方面的工作进展情况?

    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近年来,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构建起“奖、贷、助、补、免”全方位学生资助体系。所谓“奖”,就是设立奖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等。以国家奖学金为例,国家对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本专科生和中职生给予6000~30000元不等的国家奖学金奖励。2024年,我省有1736名研究生、3398名本专科生、693名中职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有6.8万名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有4.9万名本专科生享受励志奖学金,共发放奖学金8.2亿元。

    所谓“贷”,就是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和补贴生活费等。学生在校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多可达2万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最多可达2.5万元。2024年我省共为37万名学生发放助学贷款50.1亿元。

    所谓“助”,就是通过设立国家助学金,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生活费,资助覆盖面约为在校生的20%。2024年,我省为各级各类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25.6亿元,惠及学生87万人。

    所谓“补”,就是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2024年,我省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4.2亿元,惠及学生49.3万人。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有短期生活费补助、交通费补助等,补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所谓“免”,就是给具备一定条件的学生进行学费减免。2024年,我省有124万名学生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其中高校学生2.6万人,普通高中、中职学生50.7万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70.7万人。

    问:2024年,国家发布了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安徽省是如何贯彻落实的?

    答:2024年12月,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印发了《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明确2024年起,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翻倍,提高本专科生奖学金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至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至6000元);2024年秋季学期起,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至3700元);2025年起,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至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至12000元);2025年春季学期起,提高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至2300元);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将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

    2024年,为落实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省财政统筹增加了1.6亿元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惠及高校学生40.6万人次,奖助学金名额增加2567个。

    2025年春季学期,为落实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省财政统筹增加了2.3亿元高中阶段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惠及高中阶段学生41.20万人次,助学金发放人数增加4.7万余人。

    问:新的学期马上要开始了,请问对于申请资助的困难学生家庭,需要特别注意哪些事项?

    答:有两项“提醒”给广大学子。一是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警惕电信诈骗和多种形式的“校园贷”诈骗。请广大家长和学生牢记:无论是哪个资助项目,都不会要求学生在电话中告知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手机验证码等信息,也不会要求缴纳任何费用或在ATM机上和网上银行进行操作,如有类似要求的,一定要提高警惕。入学后,还有一些非法机构采取各种手段,诱骗在校学生申请不良“校园贷”,请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抵住诱惑。

    二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要如实填写申请表。早在2019年时,安徽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仅需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如实填报反映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不需要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也不需要到基层盖章。提交申请时,学生一定要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的实际情况。取消证明材料和盖章不是不认定、不把关,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不仅要收回发放的资助资金,而且还会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