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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0-08-19 17:18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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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正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辖区企业‘放管服’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简政放权,在“放”上动真格。我局从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各环节入手,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全面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取消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和验资环节等,大幅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切实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实行申报承诺制,允许“一址多照”、“一照多址”,有效释放场所登记资源。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公安厅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完善“办照、刻章、领票”“一窗式”服务窗口,优化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引导企业网上办理。全面推行企业实名制登记,在企业开办时,通过线下实名验证系统、线上电子签名等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设立登记、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公章刻制、银行开户、公积金等环节进行整合,实行1个环节、1次办理。自2019年9月6日,将我区企业开办从“二日办结”进一步压缩到“一日办结”,其中企业设立登记压缩至0.5天。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登记,当场受理,当场发照。今年上半年我区全程电子化设立登记占比达到98%以上,居全市首位。

    二、简政放权,在“管”上下功夫。通过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有机结合,对不同信用类别的监管对象配置不同的抽查比例,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涉及安全、民生等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较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监管对象,加大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监管对象,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既不在登记住所经营,又无法联系的企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督促其办理变更、注销等相关手续。建立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强制退出机制,对未申报上一年度企业年报,经执法人员实地核查证实不在登记住所地且通过电话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列入拟吊销企业名单,经税务部门核实企业纳税情况,对经查实无纳税申报记录的企业,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局2019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双随机抽查企业数1414户,列入经营异常企业共684户,在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中共吊销企业2315户。

    三、在“服”上求实效。根据市委2019年1号文件《加强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完善基层治理工作的意见》的精神,2020年1月,按照“区属、街管、街用”原则,我局14个市场监管所、182人整体划转各镇街开发区、火车站综管办管理,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监管、服务力量下沉,强化街道对市场监管所的统筹指挥调配。经过半年多的实践证明,各市场监管所和各相关职能单位在监管、服务上已经拧成了一股绳,形成了合力,在为企业服务和综合执法工作中减少了中间环节,达到了预期的工作成效。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中,各市场监管所自觉服从属地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主动承担街道安排的防控工作任务,发挥职能作用,得到街道的充分肯定。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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