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试行)>的通知》(合市监党组发〔2020〕73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机构职责分工及案件管辖分工规定(试行)>的通知》(合市监党组发〔2020〕74号)精神及《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委托书》,瑶海区市场监管局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