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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大瑶粮油批发部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发布时间: 2022-06-20 10:07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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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周市监处罚〔2022〕26号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大瑶粮油批发部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UL3EBXH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2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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