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情况
部门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备注 |
区财政局 |
1.主要依据《2020年瑶海区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瑶办发〔2020〕16号)文件已过期,不适用。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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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组织部、区委非公工委 |
2.“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中,增加“引导企业加强党建品牌建设。”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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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 |
3.“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中,“企业技术中心奖励。对当年新确定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改为“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省级“专精特新”冠军、省及市级“专精特新''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以当年获得的最高等级称号为限,不重复享受);迁入企业同等享受。”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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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中,“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新建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企业,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当年产值达1亿元(含)给予企业当年实交税收形成区级财力的10%的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改为“创建转型标杆企业。对新认定的省、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省 级、市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 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市级“平安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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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中,“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改为“支持智能化改造升级。对新认定的省级及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 励,对新认定的市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分别给予企 业1°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定为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 次性奖励。”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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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委 |
6.“支持企业品牌建设”中,“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当年新认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且当年产值保持增长的,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改为“对首次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库,且当年产值保持正增长的,给予管理团队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当年产值增幅达30%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年度产值在1亿元以下的按产值总量的千分之一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上年度产值在1亿元(含)以上的,按产值总量的千分之二给予企业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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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监局 |
7.“其他事项”中,14条“企业须在每年3月10日前提出上一年度奖励扶持资金申请”中增加“符合‘免申即享’政策的企业除外”。 |
已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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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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