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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肥长江批发市场沁缘精品零食栈经营假冒的“双诚牌糖水黄桃”罐头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 2022-08-02 11:23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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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长江批发市场沁缘精品零食栈经营假冒的“双诚牌糖水黄桃”罐头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龙处字〔2022〕20号

    当事人:合肥长江批发市场沁缘精品零食栈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PAL5N5J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长江批发市场沁缘精品零食栈经营假冒的“双诚牌糖水黄桃”罐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合肥长江批发市场沁缘精品零食栈未履行索证索票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60元;3.罚款人民币252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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