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墨之宝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2〕127号
当事人:合肥墨之宝汽车配件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2UKW928T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侵权产品;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240】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标注有“PORSCHE”的刹车盘24个、“
”的刹车盘83个,印有“
”包装盒92个、标签130个;2、罚款8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