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徽醇茗品烟酒店销售伪造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标识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3〕107号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徽醇茗品烟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8LK0YL8A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伪造地理标志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标注有“六安瓜片”字样的茶叶外包装礼盒2盒。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