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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瑶海区新起点烟酒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案

    发布时间: 2023-12-13 11:49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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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3〕20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新起点烟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PAHCN91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新起点烟酒店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七)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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