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风奥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3〕102号
当事人:合肥市风奥商贸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92477868U;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合肥市风奥商贸有限公司所销售的“标注有‘SK’、‘AL’的汽车配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侵权的汽车配件10台;
2、罚款7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