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炜奇百货超市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4〕4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炜奇百货超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N393W3Y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的涉案进口“BERSTON”牌红酒,其外包装上无中文标签。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构成了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另当事人购进涉案进口“BERSTON”牌红酒,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按要求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33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