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区2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40102342035200的小台芒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合肥市瑶海区惠源好又多百货超市销售的小台芒抽检不合格(购进日期:2023-03-08),不合格项目:噻虫胺,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合肥市瑶海区惠源好又多百货超市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小台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和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符合《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本)第【126】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款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本)第【126】条的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6月26日作出行政处罚文号为“合瑶市监嘉处罚〔2024〕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9.9元;3.罚款人民币5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合肥市瑶海区惠源好又多百货超市采购小台芒时,未能履行进货查验。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其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二、抽样编号为XBJ24340102342238068的生姜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合肥市瑶海区鲜九诺超市店销售的生姜抽检不合格(生产日期:2024-03-28),不合格项目:吡虫啉,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合肥市瑶海区鲜九诺超市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生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7月5日作出编号为“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4)1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9.6元;2、罚款2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合肥市瑶海区鲜九诺超市店采购生姜时,未能履行进货查验。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其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其已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