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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瑶海区赵伦凤诊所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发布时间: 2023-01-30 14:39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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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瑶海区赵伦凤诊所涉嫌未明码标价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2〕134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赵伦凤诊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40102MJA6054108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购进涉案抗原时未查验供货商资质和医疗器械合法证明文件,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销售抗原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0元;3、罚款2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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