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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3期)

    发布时间: 2024-08-23 17:45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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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涉及我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样编号为XBJ24340102342241072的咸肉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合肥市瑶海区鹅故乡餐饮服务饭店销售的咸肉抽检不合格(加工日期:2024年1月10日),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核查处置情况

    合肥市瑶海区鹅故乡餐饮服务饭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咸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814日作出编号为“合瑶长市监处罚〔2024〕35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125元;3、罚款1000元。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为合肥市瑶海区鹅故乡餐饮服务饭店经营咸肉时,储存不当。属地监管部门已责令其加强储存条件的控制管理、餐饮环节的卫生管理及进货查验等工作,其已按要求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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