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沐涵服装店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车行处字[2024]22号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沐涵服装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8NWFK48J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行为,已构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600元(陆佰元整),没收侵权商品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 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