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合瑶长市监处罚〔2024〕52号 | 合肥栖柚商贸有限公司瑶海区站西路分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葱香馅饼(糕点)的处罚 | 合肥栖柚商贸有限公司瑶海区站西路分公司 | 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葱香馅饼(糕点) | 行政处罚种类: 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及《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第四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其抽检不合格涉案批次的7.698千克葱香馅饼(糕点) |
/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4日 | / |
2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4〕29号 | 合肥瑶海区葛茂安食用农产品店经营恩诺沙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 合肥瑶海区葛茂安食用农产品店 | 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泥鳅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元;3.罚款人民币6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4日 | / |
3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4〕30号 | 黄廷杰经营兽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 黄廷杰 | 销售兽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汪丫鱼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3.罚款人民币6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4日 | / |
4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4〕31号 | 合肥市瑶海区新申兴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新申兴百货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元;3、罚款5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4日 | / |
5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4〕108号 | 万功保经营农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木瓜案 | 万功保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木瓜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元;3、罚款3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4日 | / |
6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4〕32号 | 合肥瑶海区王光俊烟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合肥瑶海区王光俊烟酒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5元,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黄老五麻花酥”3袋;3、罚款5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9日 | / |
7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4〕109号 | 合肥市瑶海区慧玲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香葱案 | 合肥瑶海区慧玲蔬菜店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的香葱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6元;3、罚款3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11日 | / |
8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4〕33号 | 合肥市瑶海区佳佳佳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合肥瑶海区佳佳佳百货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平江大辣片4袋、平江大辣丝10袋、平江大辣棒1袋、小鹏食品的辣星座1袋、老式辣片2袋;2、没收违法所得58.5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16日 | / |
9 |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4〕104号 | 合肥瑶海区大自然水果商行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橙子案 | 合肥瑶海区大自然水果商行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橙子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9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16日 | / |
10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4〕35号 | 合肥瑶海区杰峰百货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合肥瑶海区杰峰百货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风旺大麦风情”的辣条1袋、“芒果味果冻”1盒。3、没收违法所得6元4、罚款1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17日 | / |
11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4〕34号 | 合肥市瑶海区荟尚百货超市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荟尚百货超市 | 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5元;3、罚款1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18日 | / |
12 | 合瑶市监胜行处字〔2024〕20号 | 合肥市瑶海区甜澄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甜澄水果店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橙子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19日 | / |
13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4〕26号 | 安徽好佳乐超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兴新居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安徽好佳乐超柿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大兴新居店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41.4元。2、没收“双汇瑞口香甜王玉米风味香肠”2袋。3、罚款5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20日 | / |
14 |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4〕114号 | 合肥市瑶海区李氏蔬菜经营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螺丝椒案 | 合肥市瑶海区李氏蔬菜经营部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生姜、螺丝椒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4元;3.罚款5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12月2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