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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瑶海区许大胡子烟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发布时间: 2025-03-11 11:14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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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瑶海区许大胡子烟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4〕25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许大胡子烟酒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NCWDFXR;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麻辣王子辣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另当事人未履行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了未依法履行食品经营者进货查验义务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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