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方处字〔2024〕59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宜美佳超市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薄皮青椒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经营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薄皮青椒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9.9元;3、罚款1070.1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主动履行。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