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备注 |
1 | 合瑶市监红行处字〔2025〕3号 | 合肥市瑶海区姚丽大饭店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合肥市瑶海区姚丽大饭店 | 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24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4月30日 | / |
2 |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8号 | 合肥翠之园食用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青菜案 | 合肥翠之园食用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青菜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4.5元;3.罚款3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7日 | / |
3 | 合瑶市监铜处〔2025〕4号 | 合肥瑶海区吉福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合肥瑶海区吉福便利店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4.5元;3、罚款人民币995.5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7日 | / |
4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6号 | 合肥瑶海区聂爱春水产商行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鳊鱼)案 | 合肥瑶海区聂爱春水产商行 | 经营兽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鳊鱼)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123】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750元;3、罚款10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12日 | / |
5 |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14号 | 合肥瑶海区品灿调味品商行销售过期食品案 | 合肥瑶海区品灿调味品商行 | 经营过期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0元;3、没收过期的“海神”餐餐乐酿造料酒48瓶。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12日 | / |
6 | 合瑶市监铜处〔2025〕5号 | 合肥市瑶海区东霞土菜馆涉嫌经营不合格辣椒案 | 合肥市瑶海区东霞土菜馆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辣椒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0元;3、罚款194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13日 | / |
7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18号 | 合肥市瑶海区念惜蔬菜经营部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香葱和荷兰豆案 | 合肥市瑶海区念惜蔬菜经营部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蔬菜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25元;3、罚款3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14日 | / |
8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20号 | 合肥市瑶海区沾贵果品经营部经营经检验不合格的龙眼案 | 合肥市瑶海区沾贵果品经营部 | 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龙眼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 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 2、没收违法所1000元;3、罚款10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14日 | / |
9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22号 | 合肥市瑶海区利来得生鲜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利来得生鲜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2元。3、没收“香椿酱”9瓶。4、罚款1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15日 | / |
10 | 合瑶明市监行罚〔2025〕12号 | 合肥市龙杨大酒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合肥市龙杨大酒店 | 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86.45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19日 | / |
11 | 合瑶市监三行处字〔2024〕23号 | 张和根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青椒案 | 张和根 | 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青椒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80元(捌拾元整);(三)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0日 | |
12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5〕5号 | 合肥市瑶海区杰乐百货超市经营超出保质期的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杰乐百货超市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的“勇闯天涯啤酒”1罐;3.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1日 | / |
13 | 合瑶市监明处字〔2025〕11号 | 合肥市瑶海区恩元超市经营侵权及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恩元超市 | 经营侵权及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1、给予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1日 | / |
14 | 合瑶市监方处字〔2025〕1号 | 合肥市瑶海区御澜足浴馆(个体工商户)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合肥市瑶海区御澜足浴馆(个体工商户) |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
/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1日 | / |
15 | 合瑶市监明处字〔2025〕11号 | 合肥市瑶海区恩元超市经营侵权及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恩元超市 | 经营侵权及不符合食品安全商品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1、给予警告;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1日 | / |
16 | 合瑶嘉市监处罚〔2025〕5号 | 合肥市瑶海区军娟小吃店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 合肥市瑶海区军娟小吃店 |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并参照《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版)【117】条第一款第一项第4目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3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6489.13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2日 | / |
17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21号 | 合肥瑶海区王家厨房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腊猪脸案 | 合肥瑶海区王家厨房 | 生产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腊猪脸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80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2日 | / |
18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5〕15号 | 合肥瑶海区陈芳勤蔬菜经营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 合肥瑶海区陈芳勤蔬菜经营部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3.罚款人民币1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2日 | / |
19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 〔2025〕20号 | 合肥市瑶海区丁氏水产品批发部经营经营抽检不合格牛蛙案 | 合肥市瑶海区丁氏水产品批发部 | 经营经营抽检不合格牛蛙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08元。3.罚款10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6日 | / |
20 | 合瑶市监方处字〔2025〕11号 | 合肥市瑶海区兴哥餐饮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案 | 合肥市瑶海区兴哥餐饮店 |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螺丝椒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6日 | / |
21 | 合瑶市监方处字〔2025〕21号 | 合肥市瑶海区格里岛餐饮店使用不合格香橙案 | 合肥市瑶海区格里岛餐饮店 | 使用不合格香橙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64.86元;3、罚款2035.14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7日 | / |
22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36号 | 合肥瑶海区星农果品商行经营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案 | 合肥瑶海区星农果品商行 | 经营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 |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三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785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9日 | / |
23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06号 | 合肥市瑶海区庐烩天餐饮店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庐烩天餐饮店 | 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80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9日 | / |
24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05号 | 合肥市瑶海区胜宴楼酒楼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胜宴楼酒楼 | 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20元;3、罚款2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9日 | / |
25 | 合瑶市监明处字〔2025〕9号 | 合肥市瑶海区翊蔻食品商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 合肥市瑶海区翊蔻食品商行 |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1、给予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元;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29日 | / |
26 | 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4〕31号 | 合肥西瓜味童话食品有限公司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的商品条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合肥西瓜味童话食品有限公司 | 经销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的商品条码及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1000元; |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5年5月3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