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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6月食品生产经营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7-02 10:12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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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14号 合肥艾薇朵朵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制售混有异物的食品案 合肥艾薇朵朵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制售混有异物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
    2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11号 安徽善驰酒庄有限公司经营含有虚假内容标签的食品案 安徽善驰酒庄有限公司 经营含有虚假内容标签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驰州贡酒”12箱;2、没收“驰州贡酒”标签19600张;3、没收违法所得1737.4元;4、罚款45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
    3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8号 安徽新模范商业有限公司东七分店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安徽新模范商业有限公司东七分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2.9元;2、罚款1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
    4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23号 合肥瑶海区锦益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合肥瑶海区锦益便利店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15元;2.没收冰淇淋8支;3.罚款2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6日 /
    5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21号 合肥市瑶海区纵榜杰卤料调味品批发部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调味品案 合肥市瑶海区纵榜杰卤料调味品批发部 批发部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调味品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232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9日 /
    6 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5〕10号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铜陵路分公司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葡萄酒案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铜陵路分公司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红酒 行政处罚种类: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96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 /
    7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24号 合肥鹤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案 合肥鹤松工贸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第【1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60元;2.罚款人民币3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
    8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26号 合肥市瑶海区敬民水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进口橙案 合肥市瑶海区敬民水果批发部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进口橙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及第四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5元;3.罚款3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8日 /
    9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12号 合肥市行知学校(学苑校区)涉嫌使用抽检不合格的消毒餐具案 合肥市行知学校(学苑校区) 使用抽检不合格的消毒餐具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
    10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18号 合肥市瑶海区张树东蔬菜批发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毛白菜案 合肥市瑶海区张树东蔬菜批发部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毛白菜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3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27.2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3日 /
    11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32号 合肥瑞斯比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合肥瑞斯比利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一款第三项以及《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24 年版)第【123】条。
    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487.8元;
    2.罚款人民币 20000 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6日 /
    12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9号 合肥市瑶海区徽之冉食品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合肥市瑶海区徽之冉食品厂 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以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八十四条和第八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824 元;3.罚款人民币 30000 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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