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结果 |
1 | 合瑶市监方处字〔2025〕11号 | 合肥市瑶海区兴哥餐饮店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3、罚款2000元。 |
2 |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14号 | 合肥艾薇朵朵健康咨询有限公司 |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元。 |
3 | 合瑶市监三行处字〔2025〕7号 | 合肥鑫隆徽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一)罚款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 (二)没收当事人销售的标有奔驰图形商标的汽车大灯40个、灯后壳2个、灯罩7个,共计3种型号,共49个。 |
4 | 合瑶市监三行处字〔2025〕8号 | 合肥馨浩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 (一)罚款人民币15000元(壹万五仟元整); (二)没收当事人销售的标有奔驰图形商标的汽车 大灯51个、灯壳1个,共计2种型号,共52个。 |
5 | 合瑶龙市监撤销〔2024〕110号 | 合肥益燕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决定撤销当事人于2018年4月23日设立登记中舒**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联络员的登记事项。 |
6 | 合瑶市监方处字〔2024〕68号 | 安徽昊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
7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23号 | 合肥瑶海区锦益便利店 | 1.没收违法所得15元; 2.没收冰淇淋8支; 4.罚款2000元。 |
8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11号 | 安徽善驰酒庄有限公司 | 1、没收“驰州贡酒”12箱。 2、没收“驰州贡酒”标签19600张。 3、没收违法 所得1737.4元。 4、罚款4500元 |
9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5号 | 合肥市瑶海区胜宴楼酒楼(个体工商户)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320元;3、罚款2000元。 |
10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6号 | 合肥市瑶海区庐烩天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280元;3、罚款2000元。 |
11 | 合瑶长市监处罚〔2025〕10号 | 合肥缘水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罚款554元 |
12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13号 | 合肥市瑶海区众星文化娱乐经纪俱乐部 | 罚款5000元 |
13 | 合瑶市监车行处字〔2025〕5号 | 合肥市瑶海区疯狂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 警告;罚款3600元。 |
14 |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21号 | 合肥市瑶海区纵榜杰卤料调味品批发部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320元; 3、罚款10000元。 |
15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5〕8号 | 合肥瑶海区长旺百货商店 | 罚款人民币200元 |
16 | 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5〕10号 | 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合肥铜陵路分公司 |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96元。 |
17 |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8号 | 安徽新模范商业有限公司东七分店 | 1、没收违法所得12.9元; 2、罚款1000元。 |
18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47号 | 卫永超 | 1、没收标注有注册商标“奥妙”“OMO”的洗衣粉共计55袋(14包/袋,共计770包)、 标注有注册商标“奥妙”“OMO”的除菌除螨洗衣液共计32箱(4瓶/箱,共计128瓶); 2、罚款3500元 |
19 | 合市监胜行处字〔2025〕09号 | 合肥令山秋贸易有限公司 | 罚款人民币1060元 |
20 |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28号 | 费菊霞 | 罚款500元 |
21 |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24号 | 合肥鹤松工贸有限公司 |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60元;罚款人民币3000元。 |
22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5〕7号 | 合肥青穗医疗美容门诊有限公司 | 罚款人民币1750元 |
23 | 合瑶市监三行处字〔2025〕9号 | 合肥奥旗商贸有限公司 | (一)罚款人民币75000元(柒万伍仟元整); (二)没收当事人销售的标有奥迪图形 商标的保险杠共计13种型号,共107个。 |
24 |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33号 | 合肥语初商贸有限公司 | 1.罚款人民币1000元。 |
25 | 合瑶市监长处字〔2025〕18号 | 合肥奕腾贸易有限公司 | 警告; 罚款3000元。 |
26 | 合瑶长市监处罚〔2025〕16号 | 合肥市瑶海区斯梦雅美容美体店 | 罚款5210元 |
27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43号 | 合肥芙丽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罚款2260.6元。 |
28 |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44号 | 合肥康为民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罚款1080元。 |
29 |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25号 | 合肥瑶海区龙腾电器经营部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 2.罚款人民币160元。 |
30 |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26号 | 合肥市瑶海区志翔百货店(个体工商户)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0元; 2.罚款人民币96元。 |
31 |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32号 | 合肥瑞斯比利食品有限公司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7.8元; 2.罚款人民币20000元。 |
32 |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26号 | 合肥市瑶海区敬民水果批发部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5元;3.罚款3000元。 |
33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5〕10号 | 合肥瑶海区鑫中亿挖掘机配件经营 | 1.没收“鑫中亿 沃尔沃设备用油-液压油”(净含量18L)76桶、“鑫中亿 沃尔沃设备用油-齿轮 油”(净含量18L)11桶、“鑫中亿 沃尔沃设备用油-柴机油”(净含量18L)12桶; 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
34 | 合瑶市监和行处字〔2025〕16号 | 个体工商户 | 1.罚款人民币2000元;2.没收涉案型号为“ACS-30A”的“大阳衡器”牌电子计价秤1台。 |
35 | 合瑶市监方处字〔2025〕5号 | 合肥文墨堂文化用品有限公司 | 1、没收违法所得2655.78元;2、罚款人民币4234.22元。 |
36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29号 | 安徽海涛供应链有限公司 | 罚款7000元 |
37 |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24号 | 合肥市瑶海区百善殡葬服务店 | 罚款200元 |
38 | 合瑶市监明处字〔2025〕18号 | 合肥雪其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章广告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307】(1)广告费用五万元以下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800元。 |
39 | 合瑶嘉市监处罚〔2025〕8号 | 合肥市瑶海区众安殡仪殡仪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 1.罚款2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54元。 |
40 |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9号 | 合肥市瑶海区徽之冉食品厂(个体工商户) |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24元; 3.罚款人民币30000元。 |
41 | 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5〕09号 | 安徽恒耐达安全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 罚款人民币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