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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 2025-07-14 11:27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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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佩佩

    为调查了解合肥沛铭商贸有限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事,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其他有关材料。

     

    联系人:郭政思、刘菊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南陵路32号和平路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电话:0551-64690191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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