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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04 15:36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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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苌全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遏制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提案”(第4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职业打假人自出现以来,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打击经营者的违法侵权行为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职业打假人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谋利或者借机对商家进行敲诈勒索,无孔不入的职业打假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不堪重负,其负面影响日益突出。且职业打假人身份认定较困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规定明确需为生活消费需要,但如何排除非生活消费所需的职业打假人,目前尚无统一的定论。因此,职业打假人和普通消费者认定存在难点,较难通过相应文件及法律定性职业打假人。

    “职业打假”将惩罚性赔偿作为牟利工具,严重破坏正常的维权生态和市场环境,浪费行政资源、司法资源,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制定的初衷相背离。为进一步遏制牟利性职业打假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我们将依法依规处理投诉举报事项,有效遏制恶意扰乱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发生,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保障。

    一、探索建立异常名录。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起草《合肥市优化消费环境条例》,探索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异常名录,该名录将包括投诉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累计投诉举报数量、主要反映问题、涉及领域或商品服务类别等信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共享异常名录信息,以利于高效处置相关投诉举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经常性工作联系,定期相互通报职业打假人黑名单及典型案例,对于反复多次以牟利为目的或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人民法院将从滥用诉权角度加以规制。

    二、完善制度机制为规范处理投诉举报事项,用足用好各类法律资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普通消费者正当维权效率,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研究通过了《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实施办法》,自202411日起施行,并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实施办法》明确,对通过夹带”“掉包”“造假”“构陷等手段恶意捏造生产经营者存在虚假违法事实,并以此进行恶意投诉、恶意举报、恶意索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不予立案。支持生产经营者收集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报警、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权。同时,为正确理解和把握《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区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组织并邀请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负责人到我局开展《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三、加强宣传教育我局制定了《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纳入我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国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通过官媒发布、社区讲座、企业培训等渠道,大力开展普法活动,督促企业加强内部商品质量管理,提醒经营者强化技术防范,避免在标识标签、广告宣传等领域出现常见易发的违法行为。同时,积极倡导诚信消费、理性消费、依法维权的理念,督促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杜绝出现违法行为,彻底铲除职业索赔的生存土壤,努力营造全区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包容审慎监管。对职业打假人反映的违法行为,如被投诉举报人属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情形,我局充分适用《市场监管总局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合肥市市场监管首违轻微免罚清单》文件规定,做到不予立案或者立案后不予处罚。2025年上半年作出免予处罚125起,从轻、减轻处罚135起,减免罚款1097.76万元,以柔性执法减轻企业负担。若反映的问题已造成明显社会危害后果的,则严格依法进行查处,违法必究,有案必查。对不符合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条件的,坚决不予奖励,压缩职业索赔人的牟利空间。

    深化部门协同。充分借助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大数据分析等举措,发挥府院”“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多次召开、参加联席会议,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与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坚持整体联动、定期磋商、为企纾困的原则,进一步推动知假买假案件的前端治理,把恶意的职业打假人排除在消费者范围之外,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进行遏制。同时,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行为,提升广大中小微企业的法律保护意识,严厉打击恶意扰乱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提供有力支撑。

    感谢委员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改作风、优环境、办实事,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对恶意举报、职业索赔行为的识别能力和依法处置能力。处置恶意投诉举报事项中发现举报人涉嫌构成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及时将有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保障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职责持续加强宣传教育,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551-64691102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抄送:区委督查考核办,区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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