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9月食品生产经营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9-30 09:06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备注
    1 合瑶三市监处罚〔2025〕14号 合肥瑶海区邻邦生鲜超市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豇豆(长豆角)  合肥瑶海区邻邦生鲜超市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豇豆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一)警告;(二)没收违法所得119.6元(壹佰壹拾玖元陆角);(三)罚款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
    2 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5〕14号 合肥市瑶海区果咚鲜水果店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进口香蕉  合肥市瑶海区果咚鲜水果店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进口香蕉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 2.罚款人民币1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4.87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 /
    3 合瑶市监七处字〔2025〕26号 合肥市瑶海区斌逸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合肥市瑶海区斌逸百货超市 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红牛) 行政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人民币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4.54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
    4 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11号 合肥藤奈食品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鲜牛肉中含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克伦特罗且经营涉鲜牛肉的过程中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  合肥藤奈食品商贸有限公司 销售抽检不合格的鲜牛肉 行政处罚种类: 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91.5元;3、罚款100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9日 /
    5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29号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合肥市瑶海区家中牛羊肉经营部经营抽检不合格的牛肉的行政处罚决定 合肥市瑶海区家中牛羊肉经营部 经营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牛肉)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
    第四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 1125 元;3.罚款人民币 100000 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
    6 合瑶周市监罚〔2025〕38号 合肥市瑶海区解小雨果蔬经营部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合肥市瑶海区解小雨果蔬经营部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农产品(黄豆芽、龙眼)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080元;3.罚款10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
    7 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35号 合肥市瑶海区阿志水果批发部经营抽检不合格食品 合肥市瑶海区阿志水果批发部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沃柑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2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729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
    8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5〕13号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徽华信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进行食品原料贮存、未制定实施食品原料控制要求的行政处罚决定   安徽华信食品有限公司 未按要求进行食品原料贮存、未制定实施食品原料控制要求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 及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决定处罚如下: 警告。 /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
    9 合瑶兴市监行处字〔2025〕15号 合肥市瑶海区杨开贵水产批发部经营抽检不合格鲫鱼及未按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  合肥市瑶海区杨开贵水产批发部 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鲫鱼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710元;3.罚款40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
    10 合瑶长市监处罚〔2025〕34号 合肥森爱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抽检不合格的荔枝  合肥森爱商贸有限公司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荔枝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776.4元;
    3、罚款2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2日 /
    11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46号 合肥瑶海区姚先龙干货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太太乐鸡精调味料  合肥瑶海区姚先龙干货商行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太太乐鸡精调味料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商标侵权产品;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并处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太太乐鸡精(规格100g)99袋、太太乐鸡精(规格200g)20袋、太太乐鸡精(规格1000g)50袋;3.罚款400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
    12 合瑶周市监处罚〔2025〕71号 合肥市瑶海区慧农农产品经营部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山药  合肥市瑶海区慧农农产品经营部 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山药  行政处罚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080元。
    在15日内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3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