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瑶海区众星文化娱乐经纪俱乐部不正当竞争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13号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众星文化娱乐经纪俱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8QQR510M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章子怡或其工作室的授权的情况下,在其抖音中发布含章子怡形象的商品,吸引客户签约明星代言剧照代言,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