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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案例】合肥市瑶海区众星文化娱乐经纪俱乐部不正当竞争案

    发布时间: 2025-06-09 09:47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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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众星文化娱乐经纪俱乐部不正当竞争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5〕13号

    当事人:合肥市瑶海区众星文化娱乐经纪俱乐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8QQR510M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章子怡或其工作室的授权的情况下,在其抖音中发布含章子怡形象的商品,吸引客户签约明星代言剧照代言,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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