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龙市监处罚〔2024〕117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旺郭小吃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TBBXU25
主要违法事实:
当事人将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花菜宣传为“有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当事人采购食品没有索证索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