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公告送达)
合瑶市监龙限〔2025〕10131号
金嗣豪:
为调查了解合肥艾果暖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涉嫌存在侵犯消费者权益一案,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合肥艾果暖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合肥艾果暖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与消费者自2025年1月1日以来所签订的各类合同;
4.其他与本案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岳阳阳、彭远宏 联系电话:0551-62862582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