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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化妆品处罚信息公开表

    发布时间: 2025-09-03 11:42  信息来源: 瑶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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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合瑶市监车行处字〔2025〕14号 合肥市瑶海区姚*化妆品店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合肥市瑶海区姚*化妆品店 姚* 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和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二十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参照《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第11条之规定,没收非法财物,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4日
    2 合瑶龙市监处罚〔2024〕120号 张*飞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案 张*飞 张*飞 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和经营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皖药监法〔2024〕15 号)第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主动履行,十五日内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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