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能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兴行处字〔2025〕62号
当事人:合肥安能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DURDT56E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构成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 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