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文化和旅游局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文物、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文化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加强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三)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重大广播电视宣传活动。组织瑶海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对外交流合作和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统筹规划文化、文物、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重点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六)指导推进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推进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落实文物保护利用,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和文物保护宣传。指导文物和文保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九)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推动相关领域产业发展。
(十)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全区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二)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科室负责人:任威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党建、纪检、宣传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文电、会务、档案、政务信息、信访等工作。拟订干部队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等工作。承办文化、广电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政府采购工作。对文旅产业扶持奖励项目和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专项经费使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关系,督查、督办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文化、文物、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办公地址:瑶海区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7楼715办公室
联系方式:64497880
(二)文化和旅游科
科室负责人:汪涛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文化公共服务场所建设。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负责全区基层文化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发利用等工作。指导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挖掘、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创作,扶持代表区级以上水准及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发展。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产业“双招双引”工作。承担创意文化产业链工作。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及创建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和乡村旅游、研学旅游、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市场和品牌建设。承担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和重点旅游产品、旅游线路的市场推广。策划、组织重大文化和旅游促销、节庆、会展等活动。承担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相关事务。拟订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文物工作。承担文物交流合作、安全管理,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和督办重大文物案件和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协调指导文物调查、保护、考古工作。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区革命文物保护、修缮和研究、利用工作。协同城乡建设等部门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文物统计工作。
办公地址:瑶海区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7楼713办公室
联系方式:64497972
(三)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科室负责人:孟云常
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市场和文物事业政策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等标准并监督实施。监管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负责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全区文化、文物、旅游、广播电视服务管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管。监管全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与接收工作。负责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全区非学科类艺术培训机构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瑶海区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7楼709办公室
联系方式:64496328
三、主要负责人:
沈贵锦 党组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瑶海区长江东路999号东都大厦7楼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方式:0551-64497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