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瑶海区商务局《瑶海区住宿餐饮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3年5月11日前反馈宝贵意见,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
反馈意见方式:1.电话:0551-64495398;2.邮箱:1637182865@QQ.com。
瑶海区住宿餐饮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瑶海区住宿餐饮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起草说明.docx
瑶海区住宿餐饮行业重大事故隐患
专项排查整治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推动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暗查暗访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强化住宿餐饮行业安全监管和事故预防,根据合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住宿餐饮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合安办〔2023〕42号) 文件精神,区安委办转发《关于印发全市住宿餐饮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瑶安办〔2023〕31号)通知要求,决定开展瑶海区住宿餐饮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责任落实了没有、工作到位了没有、风险隐患消除了 没有”,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住餐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突出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疏散通道等方面,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排查整治,坚决防止“死角”和“盲点”,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排查行动,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整改事故隐患,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和范围
即日起至 6 月中旬结束,组织对全区住宿餐饮企业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具体为:
即日起—5月中旬:各镇、街、开发区自查、自纠阶段;
5月中旬:区级督导检查阶段;
5月中旬—6月初:市级督导检查阶段;
6月初—6月中旬:巩固提升阶段。
三、排查整治重点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住餐企业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到位。
(二)住餐企业是否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住餐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在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上岗。
(四)住餐企业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是否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是否存在违规搭建、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的。
(五)住餐企业使用燃气的,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六)住餐企业的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七)住餐企业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到位。
(八)住餐企业涉氨制冷场所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到位。
(九)住餐企业的粉尘涉爆场所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住餐企业的金属冶炼 (铸造) 场所安全管理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到位。
(十一)住餐企业存在的其他达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隐患问题。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专班指导。成立全区住餐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区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应急管理局、园林绿化管理中心、消防救援大队、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区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相对固定,合成编组,实体化运行。主要任务是负责督导全区住餐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等。
(二)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开发区是住宿餐饮企业安全专项整治的属地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的住餐企业开展一次地毯式、全覆盖检查,并填写专项排查整治摸底情况表 (见附件1) ,并于5月17日前报送至区商务局综合业务科。发放《餐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见附件2) 和《酒店(宾馆)自建房、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单》(见附件3) ,指导、督促相关住餐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梳理分析可能存在的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强化动态管理,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立即整改,并在6月初务必整改到位。
(三)强化部门协同。区直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要按照市专班统一部署,对各自主管领域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其中区商务局负责督促使用燃气的住餐企业安装可燃报警装置并正常使用;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整治住餐企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金属冶炼等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问题;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重点整治住餐企业燃气安全问题;区消防救援大队重点整治住餐企业消防安全问题;公安瑶海分局重点整治住餐企业非法使用醇基燃料和新型燃料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问题;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整治住餐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问题;区文旅局重点整治星级酒店安全工作落实问题。
(四)严密督导检查。专班设立3个督导组,分别由区商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同志任组长,从商务、应急管理、消防、公安、园林绿化中心、文旅等部门抽调人员参加,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实行督导、验收相结合,对各镇、街、开发区专项排查工作包联督导。其中,第一组,组长:区商务局负责同志,成员: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1人,联络员:区商务局业务骨干,负责督导龙岗开发区、大兴镇、城东街道、红光街道。第二组,组长: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成员:区文旅局、公安分局各1人,联络员:区消防大队业务骨干,负责督导铜陵路街道、七里站街道、和平路街道、明光路街道、三里街街道。第三组,组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成员:区应急局1人,联络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骨干,负责督导长淮街道、方庙街道、嘉山路街道、胜利路街道。各督导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督导,主动发现问题,督促问题整改,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区专班办公室。各镇、街、开发区及督导组将联络员信息(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于5月11日下班前报至区商务局综合业务科(联系人:阮浩,64495398,13856011501,邮箱625870226@qq.com)
(五)增强严管氛围。本次安全专项整治任务重、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严管导向,强化清单管理,完善闭环机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逐一登记在册,责令限期整改,直至问题解决,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整治中,对不服从整治整改要求的,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当事方的思想疏导和法律教育,经教育仍不整治整改的,各相关主管部门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对妨碍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