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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海区就业促进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2-08-12 15:23  信息来源: 瑶海区商务局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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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目标任务

    (一)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2022年,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平台市区范围实现全覆盖,“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达到50%2023年达到60%2025年达到90%以上。

    (二)促进高校毕业生留肥来肥就业。2022年,高校毕业生留肥就业率达到50%2023年达到52%2025年达到55%。新增就业大学生不少于1万名。

    (三)优化企业用工服务。每年举办招聘会不少于76场次,服务企业不少于1280户次,达成意向数不少于1580人。重点产业链企业动态缺工率不超过5%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开展社区“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行动。加大市场开拓和岗位开发力度,扩大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平台入驻企业规模,力争2025年入驻企业超7000户、居民注册用户超5万人。

    (二)大力开展“两诚两为”行动。实施“诚邀外地大学生来肥就业,诚请在肥大学生留肥就业”行动。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80个以上。2022年,在原有就业见习岗位基础上,新增635个临时性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招募3932022年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小管家”。完成省下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任务,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扩大区属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实施“为企业找员工,为求职者找岗位”行动。常态化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活动,举办“2+N”特色招聘会,即每周三举办1次招工会、每周六举办1次招才会,平时举办N场各类特色招聘会。广泛运用空中宣讲、带岗直播等线上招聘方式,面向重点群体、用人单位、园区、高校等分类精准推送就业政策及服务信息,让公共就业服务“触手可及”。

    (三)大力开展农民工就地就业行动。优先帮扶有劳动能力且有在本地就业意愿的家庭,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900人次以上。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加强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对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确实需要裁员的企业,提前介入指导,鼓励同等条件下优先留用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四)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就业起航”行动。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更多合肥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五)大力开展困难兜底行动。依托12345”热线、市国有人力资源公司、社区“三公里”就业圈等平台,精准开展“政府免费帮您找工作”活动,使有就业需求的困难群体都能得到就业服务,使符合条件的都能享受就业政策。落实定期联系失业人员制度,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050个左右,托底安置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人员,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2022年,在原有公益性岗位基础上,新增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300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由财政资金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六)大力开展重点企业用工服务攻坚年行动。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充分发挥人社服务专员作用,落实用工包保服务责任制,“一企一策”服务企业用工需求,让企业用工有保障、季节性缺工有缓解。支持我市重点企业与协作联盟城市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校企合作交流,支持外地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输送学生来肥就业。

    (七)大力开展技能提升行动。围绕企业生产需要和劳动者就业需求,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2年开展培训不少于5600人次。加强校企合作,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订单培养、委托培养、短期培训,为企业“量身打造”技能人才。支持企业、技工院校、社会评价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引导企业将评价结果与待遇挂钩,多方位打造高技能人才成长渠道。

    (八)大力开展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建设行动。借助市国有人力资源公司作用,升级完善用工供需对接平台,全面推广“共享用工”模式。培育一批5A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定期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案件查处曝光,促进行业优胜劣汰。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副主任和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就业促进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

    1. “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奖补。加快推进社区“三公里”就业圈提质增效,加大“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省政府奖补资金。对认定的“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按照不低于6000/年的标准给予奖补,主要用于社区就业创业服务、政策宣传及“三公里”就业圈宣传推广等,所需资金从各级财政资金列支。

    2. “三公里”就业圈就业补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运营机构组织重点群体稳定就业、灵活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稳定就业服务补助、灵活就业服务补助。对运营机构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根据就业人数,按规定给予运营机构就业援助服务补助。对经营实体开发公益性岗位,组织公益性岗位对接,服务就业困难人员到岗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经营实体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各项补助、补贴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安徽省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指导目录执行。

    3.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聚焦脱贫人口、农民工、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需求,精准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2022年,可对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停产停业的中小微企业,依据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按500/人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承担。

    4. 阶段性稳就业补贴。按规定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

    5. 重点群体就业补贴。对非市域范围全日制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我市企业求职的,发放500元至1000元一次性面试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在我市重点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3年内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毕业生,按1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按照1000/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照2000/月标准发放见习补贴。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退役军人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扶持补助。落实吸纳就业补贴、园区房租、水电气补贴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三)强化督导评价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问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向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实施三公里就业圈建设,建设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

    2022年,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平台市区范围实现全覆盖,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覆盖率达到50%2023年达到60%2025年达到90%以上。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和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举办“2+N”特色招聘会,加强企业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服务。

    年均开展招聘会不少于76场次,服务企业数1280户次,达成就业意向不少于1580人。

    区人社局牵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和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每年开发公益性岗位1050个左右

    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和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

    每年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280个左右。2022年,开发635个就业见习岗位,安排未就业毕业生开展3-6个月就业见习、参与疫情防控等服务。

    区人社局牵头,团区委、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和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支持高校毕业生留肥来肥就业。

    2022年高校毕业生留肥就业率达到50%2023年达到52%2025年达到55%

    区教体局、区人社局牵头,区住建局、区税务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

    促进农民工就地就业。

    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900人次以上。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农林水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

    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就业服务月活动,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提供创业指导、就业援助、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促进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持续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建设,激励更多合肥籍退役军人回乡创业。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牵头,区人社局配合

    8

    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

    着力解决重点企业缺工问题,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责任更加明确,重点产业链企业动态缺工率不超过5%

    区人社局牵头,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和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大力提高技能人才供给。

    2022年开展培训不少于5600人次。

    区人社局

    10

    开发基层服务岗位。

    2022年,新增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300个,安置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

    各镇街开发区

    11

    加大政策性岗位和国有企业岗位开发力度。

    2022年,招募3932022年高校毕业生担任社区小管家。完成省下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政策性岗位招录(招聘)计划任务,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扩大区属国有企业招聘规模。

    区人社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教体局、区科技局、区国资委及各镇街、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瑶海区“新徽菜·名徽厨”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立足瑶海本地特色,大力开展烹饪技能培训,提升徽菜师傅技能水平;聚焦瑶海餐饮产业发展,优化就业创业服务;聚焦打造瑶海徽菜美食文化品牌,推动瑶海地方特色菜品、餐饮文化内涵拓展升级,努力打造瑶海美食文化特色“名片”,让瑶海名菜、特色小吃立足瑶海、扎根瑶海、遍及江淮、名扬全国,让瑶海名菜、特色美食文化在传承创新中不断发扬光大。

    (二)具体任务

    2022年底前,遴选推荐不少于2个徽菜培训项目;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150人次;推出5道瑶海名菜、一批瑶海名厨、一条美食街;推荐瑶海名厨参与评选“合肥徽菜名厨”。2023年起,每年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300人次,推荐评选“合肥徽菜名厨”。

    2025年底前,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不少于1100人次,新增徽菜师傅不少于750人,鼓励餐饮企业培养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推荐一批瑶海区热爱烹饪事业、厨艺精湛、具有工匠精神的徽菜名厨参与评选;打造1条区级美食线路;新增徽菜连锁企业4家、徽菜餐饮连锁店20家以上。支持徽菜师傅创业和带动餐饮企业就业,有效促进餐饮从业人员技能技艺提升、就业创业提质、收入水平提高。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徽菜师傅技能培训工程

    1. 开展精准职业技能培训。面向城镇失业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支持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在岗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支持徽菜名厨开展带徒活动,传承徽菜技法。梳理区内群众认可度高、就业创业带动性强、代表本地饮食文化特色的地方名特小吃品种,推荐具有本地特色的徽菜培训项目,丰富徽菜师傅培训内容。

    2. 建设开放多元的培训平台。依托辖区内社会培训机构、餐饮商家、美食店铺,遴选一批徽菜师傅技能培训定点培训单位,承接徽菜师傅培训项目。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支持社会培训机构与餐饮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根据企业需求,订单、定向培养徽菜从业人员。鼓励辖区社会培训机构增设中式面点师、中式烹调师等烹饪类工种,支持社会群体开设徽菜项目培训机构,广泛开展市场化培训。支持传承成果显著、菜系品牌突出的餐饮企业建设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择优推荐申报省、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拓展徽菜师傅发展空间

    3. 开展徽菜师傅职业技能评价。做好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宣传推荐工作,引导区内大型餐饮企业向省、市级人社部门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瑶海区的餐饮企业、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发或参与开发徽菜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标准,提升瑶海特色菜谱菜品标准化水平,扩大瑶海特色菜肴市场占有率。

    4. 组织参加技能竞赛等活动。组织区内徽菜餐饮企业参加省、市级烹饪类技能竞赛和专项技能竞赛活动,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可以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获得一定物质激励及荣誉称号。鼓励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大型徽菜餐饮企业等申报开展徽菜师傅高技能人才研修班。配合合肥市开展“合肥徽菜名厨”评选活动,积极推荐瑶海名厨、特色美食、餐饮企业参加徽菜名厨、名菜、名店评选。

    (三)强化徽菜师傅就业创业服务

    5. 丰富就业服务方式。依托社区“三公里”就业圈平台,收集餐饮企业徽菜烹饪、包装制作、美食推介等相关就业岗位,为有从事徽菜相关就业需求的重点群体精准推送,帮助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将徽菜师傅就业与“2N”就业人才招聘活动有机结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个性化、小型化专场形式开展徽菜师傅招聘会。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匹配。

    6. 强化创业服务。积极为徽菜师傅提供创业指导和全方位的创业服务,推荐我区优秀餐饮企业负责人参加合肥市人社局举办的“未来新徽商”特训营徽菜师傅特色班,并提供线上沟通指导等个性化后续服务。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赢在江淮”等创业大赛,通过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四)支持餐饮产业升级创新

    7. 提升“老字号”。推荐餐饮企业申报“老字号”,指导“老字号”徽菜餐饮店铺加快升级改造,提升“老字号”的品牌形象。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鼓励辖区“老字号”及其他徽菜餐饮企业传承徽菜技艺,开发一批徽菜新品,创新线上线下经营模式,打造新时代的新徽菜。

    8. 构建产业链。积极宣传推广瑶海区特色知名品牌餐饮产业发展经验,支持知名餐饮企业宣传推广徽菜预制菜,促进预制菜产业发展。支持区内餐饮和特色小吃企业连锁化、品牌化发展,鼓励开设连锁店、加盟店,以创业带动更多就业。推动瑶海知名餐饮企业和特色小吃企业在合肥市、长三角地区等开设餐馆门店,扩大瑶海特色菜谱和特色小吃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9. 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结合本地产业特色,加快构建菜品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就餐环境标准化等餐饮产业标准化体系,打造瑶海区域特色餐饮品牌,推动徽菜知名企业实行标准化操作、工厂化生产、集团化运作,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吸纳更多人员就业。

    (五)打造徽菜美食“打卡地”

    10. 打造特色美食路线。打造一批“有名气、接地气、能圈粉”的美食打卡地、商业圈,吸引更多徽菜、特色小吃等店铺入驻运营。探索瑶海“名特小吃+旅游+市场”发展路径,结合瑶海区长江180艺术街区、青年创意田园、李鸿章享堂等文旅资源,积极打造区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六)加强瑶海美食文化宣传

    11. 深化媒体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用好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各类移动新媒体,拓宽宣传渠道。结合“向东看 新瑶海”专题栏目等平台,广泛宣传推介瑶海美食文化、风味、技艺,扩大瑶海“新徽菜”特色菜肴知名度。

    12. 组织“新徽菜名徽厨”推广活动。以美食节为重点,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美食推广活动。对在我区举办的徽菜美食节等活动,给予一定支持。利用全区重大外事、经贸、文化、旅游等活动,支持各街、镇、开发区和餐饮企业开展宣传推广活动。鼓励瑶海餐饮企业参加省、市“新徽菜名徽厨”美食品鉴会、烹任比赛、技术表演等交流活动。结合瑶海区促消费活动,加大美食主题促消费工作开展力度,加大推广徽菜美食文化、徽菜名菜和名特小吃宣传力度。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人社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徽菜名徽厨”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

    1. 落实培训补贴。面向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镇失业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及灵活就业劳动者,开展徽菜师傅就业技能培训,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方式,按培训项目不同,最高给予不超过1200/人的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发放生活补助。餐饮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人的培训补贴;餐饮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分别按2000/人、3500/人、50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初次参加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按规定给予技能等级评价定额补贴,评价补贴直接补给实施评价的承训单位或委托的评价机构。

    2. 强化就业帮扶。鼓励徽菜美食企业开设连锁店、加盟店,按规定给予创业就业补贴。对管理规范、服务良好、场租优惠多、带动就业明显的徽菜创业街区,给予街区申报孵化基地补贴。为重点就业群体创办徽菜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

    3. 助力品牌培育。支持纳入限上统计的徽菜企业在我区新开门店,对建设面积50平方米以上门店,帮助企业申报市级奖补资金。对经全国酒店酒家评审委员会评定为3钻、4钻、5钻的限上餐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经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评定为4叶、5叶的限上餐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强化督导评价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问效,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向专班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推出5道瑶海名菜、一批瑶海名厨、一条美食街

    2022年底前

    区商务局、区人社局牵头,区文旅局等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2

    开展徽菜制作技能培训不少于1100人次,鼓励徽菜师傅申报参加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烹饪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3

    遴选推荐不少于2个徽菜培训项目

    2022年底前

    区人社局

    4

    2022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150人次;2023年起,每年开展徽菜师傅技能培训300人次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5

    支持徽菜餐饮企业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荐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开展徽菜师傅技能评价工作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6

    支持和推荐辖区餐饮企业申报市级烹饪类职业技能竞赛和专项技能竞赛活动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7

    推荐评选合肥徽菜名厨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配合

    8

    新增徽菜连锁企业4家、徽菜餐饮连锁店20家以上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9

    对纳入限上统计的徽菜企业在肥新开设面积50平方米以上门店的,帮助企业申报市级奖补资金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10

    推荐评选徽菜名店名菜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牵头,区文旅局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11

    推出1条区级特色美食旅游线路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文旅局牵头,区商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

    12

    提供行动资金保障

    每年根据项目情况,统筹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区财政局

    13

    加强瑶海美食文化宣传

    2022-2025年持续推进

    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人社局配合

     

     

    瑶海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解决经济困难、独居、空巢、高龄老年人就餐为重点,兼顾解决其他有需求的老年人就餐问题,通过改造提升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2022年底,全区建成老年助餐机构不少于67个,其中老年食堂、助餐点66个(含慈善冠名老年助餐机构1个),特困机构(养老机构)助餐点1个。引导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助餐服务供给能力满足不少于2万老年人的就餐服务需求。

    2023年,全区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0个。进一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助餐服务,实现老年助餐服务更加便利。

    2025年底,全面建成覆盖街镇、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老年助餐服务布局

    1. 合理布局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综合考虑辖区老年人口规模、就餐需求、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10分钟就餐服务圈”合理布局,就近解决老年人吃饭不便的问题。

    2. 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严格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要求,补齐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

    (二)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

    3. 建设老年助餐服务设施。依托现有的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配建的养老服务设施等存量资源和政府适合用于老年助餐的自有、国有、集体房产,进行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建设。

    4. 引导餐饮企业参与。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运营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鼓励连锁化运营、规范化管理、标准化服务。支持大型连锁化餐饮企业利用社区门店开设老年餐桌。支持食品安全和质量有保证的小型餐馆就近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5.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利用距离近、人员熟、条件好等自身优势,因地制宜在居民小区开办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开展送餐上门服务。

    6. 鼓励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鼓励辖区内有条件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街镇(开发区)、社区食堂对老年人开放。鼓励居民区内的养老机构在满足在院老年人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对其他老年人开放。

    7. 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供给。依托街镇(开发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特困供养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闲置的中小学校舍等存量设施,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为周边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2022年,特困供养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就餐需求的前提下全部对外开放。

    8. 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动员引导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等通过冠名捐助等方式支持老年助餐服务,组织开展冠名认捐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活动,符合条件的享受税前扣除政策。支持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与社区联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三)提升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9. 规范助餐服务。参照执行省、市老年助餐服务规范和标准,发布工作指引。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至少应提供午餐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早、晚餐服务,年度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除外)。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应制定食谱且每周更新,有条件的可提供老年营养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严格落实“六公示”制度,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收费价格以及对老年人的优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诺书、服务(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相关培训,推进服务标准化。

    10. 提升信息化水平。依托区级综合养老服务平台,逐步实现统计、结算、管理等信息化,实行区域内通用。确实不具备信息化条件的应做到每餐登记,通过签字、记账方式准确记录就餐人次。

    11. 拓展服务内容。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将就餐配餐服务与其他为老服务项目结合,利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在非就餐时间开展知识讲座、健康咨询、文体娱乐、社交互动等活动,让餐桌同时成为“书桌”“茶桌”“棋牌桌”。鼓励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在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基础上,面向周边居民提供就餐服务,通过社会化运营提高自我造血能力。

    12. 加强日常监管。民政、市场监管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强日常监管,每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建立老年助餐服务供应商动态调整机制,以老年人满意度为核心评估指标,定期对老年助餐服务价格和质量进行评估,适时调整供应商。在餐饮加工关键环节实施“明厨亮灶”,接受公众监督,打造“质量监管放心餐”,保障老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四)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

    13. 支持社会力量参与送餐服务。采取“党群服务中心+老年助餐服务”“养老机构+老年助餐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老年助餐服务”“社会餐饮连锁企业+老年助餐服务”“单位食堂+老年助餐服务”“慈善赞助+老年助餐服务”及其他多种模式,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为老年人送餐。发挥街镇(开发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作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14. 探索发展“移动型”助餐服务。支持引入依托中央厨房、餐饮企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在餐车加热保温的“移动型”助餐车进小区服务和上门送餐。

    15. 加强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助餐服务保障。做好疫情、雨雪冰冻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下助餐保障预案,主动了解老年人就餐需求,由助餐服务机构、第三方社会力量直接配送到老年人家中或就近的老年助餐点,保障疫情等特殊情况下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负责人为组员的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及时研究解决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工作。

    (二)加强政策支持

    1. 拓宽资金保障渠道。统筹中央彩票公益金相关补助资金、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奖补资金、市区用于养老服务有关补助资金和地方福彩公益金市区分成经费等各级养老服务方面有关资金,统筹整合支持老年助餐服务。通过“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慈善捐一点、志愿做一点”的多方支持方式,让老年人愿意吃、吃得好,企业愿运营、能运营,实现互利双赢、可持续发展。

    2. 完善一次性建设补助政策。在省级对新建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按照每个10万元、3万元补助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按照每个5万元、2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建设补助,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分担。对社会餐饮企业、单位食堂设立老年餐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等,各街镇、开发区可通过协议方式,根据其建设成本给予适当补助。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成运营并经认定后,即可申请建设补贴,经区民政部门或其委托第三方评估合格后,按标准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已经享受过政府此类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采取委托第三方评估的,评估经费由区财政承担。

    3. 完善运营支持政策。一是老年助餐机构年度补助资金根据就餐老年人(60周岁及以上)的就餐次数,按照不低于1/餐的标准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个。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建成运营后,每季度根据老人的就餐次数,向所服务的社区提出申请,街道初审,区民政、财政部门审定金额,按季度发放运营补贴。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运营补贴资金由区财政承担,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二是支持各街镇、开发区无偿将自有、国有房产用于老年助餐服务。倡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居民提供自有用房用于开展公益性老年助餐服务,给予租金优惠。三是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在社区提供老年助餐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落实居民价格政策,同时对享受此政策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清单制管理,民政部门核实并确定清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严格监管。

    4. 完善就餐补助政策。瑶海区户籍,60周岁及以上经济困难(低收入)的老年人,每月补贴200/人。以上助餐补贴不能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同时享受。助餐补贴根据自愿申请的原则,由本人或者委托人向社区申请、街镇(开发区)审核、区民政部门核定。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每月按额转入享受补贴的老年人虚拟账户,补贴当季使用有效,不能累计使用和转赠。老年助餐补贴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3:7比例承担,纳入两级财政年度预算。

    (三)强化督导评价

    1. 加强统筹协调。各街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民政部门加强对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指导;商务部门积极引导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财政部门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加强资金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老年助餐服务的食品安全监管。

    2. 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各街镇、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发挥比较优势,大胆探索符合本辖区实际的助餐配餐服务优化发展路径,创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出台一批可持续可复制的措施,为推动全区助餐配餐服务优化发展提供经验。

    3. 加强政策衔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在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就餐时,可使用服务补贴进行结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助餐服务机构,应积极参与全区老年助餐服务行动,主动运营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开展老年人配餐、送餐业务。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建设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

    2022年底,全区建成老年助餐机构不少于67其中老年食堂、助餐点66个(含慈善冠名老年助餐机构1个),特困机构(养老机构)助餐点1个。2023,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0个。

    区民政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负责落实

    2

    支持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助餐服务;鼓励线上订餐、送餐平台参与送餐上门服务。

    20228月底前,制定社会力量参与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

    区民政局牵头,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助餐服务功能。

    2022年底前,制定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文件启动工作试点。

    区民政局牵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

    4

    鼓励公益慈善力量参与。

    20228月底前,制定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资助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指引开展公益慈善力量冠名认捐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活动。

    区民政局

    5

    制定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

    20228月底前制定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

    区民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6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日常监管。

    每年向社会通报监督管理情况。

    区民政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各街镇、开发区负责落实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7

    落实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支持、就餐补助等扶持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区财政局牵头,区民政局配合,各街镇、开发区负责落实

    8

    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落实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居民价格政策。

    常态化落实相关政策。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税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瑶海区健康口腔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区口腔医疗资源供给和口腔专业人员数量明显增加,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

    2022年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0%,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85%。纳入集采的口腔种植体系统耗材价格下降30%以上。

    2023年底前,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上一年增加5%3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0人,医护比达到1:1

    2025年底前,辖区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增加20%。全区牙椅数达到400张,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牙椅占比达到15%以上。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专职口腔医师,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3人,医护比达到11.16-9岁人群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窝沟封闭完好率达到90%以上。口腔医疗卫生机构患者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积极开展口腔健康宣传

    1. 开展大众口腔健康宣传教育。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积极发挥各类学会、协会的专业技术指导作用,以“全国爱牙日”“六一儿童节”等为契机,创新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在社区配置专(兼)职口腔卫生保健宣传员,开展口腔卫生保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

    2. 加强重点人群口腔健康管理。将口腔健康知识作为婚前体检、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孕妇学校课程重点内容。组织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开展6-9岁学龄儿童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3-6岁学龄前儿童局部涂氟等公益活动。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3.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全区幼儿园和中小学开齐开足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开展规范化口腔健康教育推广和口腔健康知识讲座等进校园活动。幼儿园和小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2次,中学每年享受免费口腔健康检查1次。

    (二)健全口腔医疗服务体系

    4. 健全牙病预防网络。依托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牙病防治网络,构建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5.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均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实施“无假日”门诊,实行弹性排班,方便患者诊疗。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患者初诊后,复诊可直接在医生工作站预约,减少等待时间。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优化诊疗流程,为患者提供智能导医分诊、就诊提醒、检查检验结果查询、移动支付等线上便捷服务。

    6. 大力建设口腔医联体。构建口腔专科医院、三级医院口腔科对口帮扶机制,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和技术同质。强化基层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口腔科或配备专职口腔医师。

    (三)加强口腔专业人员队伍建设

    7.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引进口腔专业人才,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及高级职称人员占比。优化口腔医师招聘流程,强化薪酬激励,增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职口腔医师数量。

    8. 加大基层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市级口腔卫生中心、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及三级综合医院口腔科,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全区每年共选派不少于20名基层口腔医护人员参加培训,提升基层口腔疾病防治能力。

    9.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提高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根据市统一部署,学习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适宜技术,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

    (四)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0.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适时实行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11. 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起,开展“诱导消费”、过度诊疗等社会反映强烈的不规范口腔诊疗行为专项整治,依法规范口腔诊疗服务行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12.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依托市级口腔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有序开展辖区口腔服务机构和人员摸底调查、行业诊疗规范实施、专业培训、督导等工作。将社会办口腔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纳入医疗质控体系,每年开展质控检查不少于1次。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和区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瑶海区健康口腔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委。

    (二)加强政策支持

    对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公立医疗机构新建口腔科或新增牙椅、口腔专科人才培养、口腔适宜技术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宣教等工作,区财政统筹资金予以保障。其中,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市级及以下资金由市、区级财政按5:5比例分担。

    (三)强化督导评价

    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定期对健康口腔行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开展全面监测,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确保健康口腔行动顺利实施。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加强儿童口腔健康管理。

    每年度开展儿童口腔疾病干预项目;到2025年,项目覆盖28%的适龄儿童。

    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2

    健全牙病预防体系

    2024年底前,基本构建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口腔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牙病防治体系

    卫健委

    3

    推广健康口腔进校园活动。

    2022年秋季学期启动,

    20236月底前基本覆盖。

    卫健委牵头,区配合

    4

    加强口腔健康教育。

    20227月制定印发科普宣传方案;每年度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卫健委

    5

    提升群众诊疗便捷度。

    2023年底前,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口腔科普遍开设午间门诊、晚间门诊。

    卫健委

    6

    增强口腔专业技术力量。

    2025年底前每万人口口腔执业(助理)医师数力争达到3。医护比达到11.1

    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人社职责分工负责

    7

    加大口腔专业人员培训力度。

    每年培训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不少于20人。

    区卫健委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8

    推广适宜技术项目。

    根据市统一部署,学习推广现代根管治疗等适宜技术。

    区卫健委牵头,区财政局配合

    9

    推进口腔诊所备案管理。

    待国家卫生健康委《诊所备案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后实施,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

    区卫健委

    10

    加强口腔医疗质量控制。

    落实和推广口腔专科医疗质量技术规范和相关规程,每年度开展社会办口腔医疗机构质控督查。

    区卫健委

    11

    开展专项整治。

    2022年启动。

    区卫健委

    12

    202271日起,全省实施统一的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政策。参保职工符合规定的口腔诊疗等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202271日起施行。

    区医保局

     

     

     

     

    瑶海区安心托幼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全区新增托位数1468个。到2025年底,全区总托位数达6500个左右,千人口托位数达5.6个以上,基本实现全区社区托育机构全覆盖。

    2022年全区新增公办学位数195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

    2023年全区新增公办学位数3540个;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2023年春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2025年,新增公办幼儿园22所,新增公办学位1.2万个。预计在园幼儿4.3万人,其中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总数达到3万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不低于90%,学前教育“大班额”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全面消除,形成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幼儿园延时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1. 加快普惠托育机构建设。2022-2025年,全区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区公办独立托育机构不少于1个。

    2. 加强小区托位供给。新建和正在建设的城市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无托育服务设施的已建成居住小区,202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3. 鼓励提供多渠道托育服务。充分利用居住区场地、土地、房产等各类资源,通过自建自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所等资源举办托育机构,支持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办成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民办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机构。依托公立医院建设托育点。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通过自建自营或委托运营的方式,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托育机构,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各类托育机构根据婴幼儿家庭实际需求以及场地、供餐等条件,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托育服务。

    4. 推进托幼一体化建设。有条件的幼儿园在满足周边3-6周岁幼儿入园需求基础上,履行程序后可开设托班。公办幼儿园举办的托班原则上提供普惠性服务,新建和改扩建的公办幼儿园均要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建立幼儿园办托班管理制度,按照省、市标准和规范指导托班硬件、师资、招生和经费保障等工作。到2025年,实现全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二)稳步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5. 进一步优化幼儿园布局。充分考虑出生人口、乡村振兴、产业规划布局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每年测算入园需求,在编制单元和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时,留足幼儿园建设用地,优化幼儿园布局,纳入各地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城镇幼儿园按照300米服务半径,在新增人口和流动人口聚集区、工业园区,加密规划布局一批幼儿园,满足就近入园需求。结合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学前教育“大班额”情况和各地实际,落实居住(小)区人口配套学位标准。

    6. 加大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实施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通过新(扩)建增量、盘活存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在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区域,加密布点、扩大建设规模,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必要时可采取收购民办幼儿园办成公办幼儿园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供给。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必须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并全部办成公办幼儿园。确保居住人口3000人以上和5000人以上的新建小区,分别至少配建一所不少于6个和9个班建制的幼儿园,统筹解决周边已建成小区幼儿园配套不足、流动人口子女入园问题,同时为开设23岁托班创造条件。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时,同步推进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充分利用空置厂房、公共服务设施、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借)、划转等形式,改造后举办公办幼儿园。鼓励普通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7. 支持民办幼儿园普惠发展。通过综合奖补等方式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通过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质量,提升吸引力。全面消除、杜绝新增无证幼儿园。学前教育资源充足的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民办幼儿园。

    (三)全面推进幼儿园延时服务

    8. 保障延时服务时间。幼儿园在工作日下午放学后提供延时服务,日常延时服务时间段为下午正常离园后至18:00结束。如需再延长服务时间,由家长和幼儿园另行协商。幼儿园可根据实际设置多个离园时间点供家长选择。坚持公益普惠原则,由家长自愿决定幼儿是否参加延时服务,幼儿园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参加。

    9. 提升延时服务质量。延时服务按每30名幼儿配1名教师和1名保育员的标准,如幼儿不足30名应配1名教师,一般由本园教师承担,也可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幼儿园结合现有资源和家长需求,“一园一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和幼儿身心发展特点,提供有益幼儿身心健康的服务活动,不得借延时服务开展“小学化教学”,不得开展营利性活动。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体局、区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安心托幼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

    1. 优化财政奖补政策。在省级财政按照每个普惠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区级财政对认定为区级年度托育服务示范点的托育机构实施奖补,具体政策以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出台的文件为准。落实市级托育机构新增托位补助、收托运营补助、职业技能培训补助。对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新建托位正常运营满一年后,按每个托位3000元标准给予补助,改扩建的托位正常运营满一年后,按每个托位2000元标准给予补助。对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按照实际收托数和保育费收费价格给予相应财政补助。其中:对月均保育费标准不超过2000元的托育机构,财政按照实际收托数给予每孩每月600元补助;对月均保育费标准在2000元至3000元的托育机构,财政根据实际收托数给予每孩每月400元补助;对月均保育费标准在3000元至5000元的托育机构,财政根据实际收托数给予每孩每月200元补助。对备案托育机构新录用的保育人员开展岗前培训,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人均800元标准给予所在备案托育机构培训补贴;对备案托育机构在职保育人员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经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分别按高级工2000元、技师35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所在备案托育机构培训补贴。

    2. 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50/·年,经过市级认定的ABC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600/·年。开展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根据实际参与幼儿数按300/·年标准补贴。

    3. 规范收费管理。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管理形式市区发改委确定,营利性托育机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明码标价。贯彻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合理核定办园成本,明确收费标准,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收费监管,根据市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指导性文件,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加强要素保障

    1. 人才保障。托育机构按照设置标准合理配备照护服务人员,教育、卫健、人社等相关部门对符合托育服务人员基本要求且有从业意愿的社会人员定期开展专业培训,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

    2. 制度保障。进一步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3. 其他保障。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育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采取划拨方式予以保障。鼓励产权为国有、集体性质的房舍,通过减免租金等政策,支持举办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对托育等社区家庭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取得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的托育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四)强化督导评价

    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对安心托幼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协调调度、跟踪检查、走访调研,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建设托育服务机构。

    2022—2025年,全区每年建成1个示范性托育机构,每年至少建成1个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区公办独立托育机构不少于1个。

    区卫健委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市资规局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大公办属性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学位供给;保障幼儿园和托育机构建设用地。

    2025年底前。

    市资规局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

    3

    全区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2022年达到5%2023年达到10%2024年达到20%2025年达到30%

    区教体局牵头,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将公办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延时服务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备案)。

    2022年底前。

    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共同负责,按照市教育局和市发改委现有收费政策备案

    5

    开展幼儿园延时服务。

    2022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延时服务实现全覆盖;2023年春季学期,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幼儿全覆盖,家长按时接娃难问题基本解决。

    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6

    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不低于650/·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不低于600/·年。开展延时服务的幼儿园按300/·年标准补贴。

    2022年底前。

    区财政局、区教体局

    7

    指导督促幼儿园等用人单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制定幼儿园延时服务参与人员补助办法,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薪酬制度。

    2022年底前。

    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

    进一步落实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办法。

    2022年底前。

    区委编办、区发改委、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

    9

    托幼机构税费优惠政策,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幼儿园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政策。

    2022年底前。

    区税务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非营利性民办托育机构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2022年底前。

    区发改委、区卫健委共同负责

     

     

     

     

    瑶海区快乐健身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加快补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短板,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基本形成“健身有地方、运动有技能、活动有氛围、人人都参与”的全民健身新格局,让快乐健身融入生活、成为常态、全民享有。

    2022年,新建16公里健身步道、骑行道和15公里绿道,完成30%居住小区健身设施改造、提升、配建。

    2023年底,累计新建26公里健身步道、骑行道和20公里绿道,力争全面完成全区居住小区现有健身设施的维修、改造、提升和未配建健身设施居住小区的配建工作,社区普遍配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2025年底,累计完成46公里以上健身步道、骑行道和30公里以上绿道建设任务,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社区普遍配有1名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2.8名。

    二、工作措施

    (一)实施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 突出重大项目引领。加快推动唐桥体育公园、瑶海体育中心、梦幻冰雪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胜利广场体育综合体、临空体育公园等项目建设。

    2. 完善三级设施网络。2025年底,区“五个一”〔体育馆、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池)、体育公园〕体育设施全面建成,社区“两个一”(室内健身俱乐部、室外健身广场)体育设施全面建有。2022年,街、镇、开发区“三个一”(小型室内健身馆、室外全民健身广场、笼式多功能运动场)体育设施全面达标。

    3. 落实新建小区配建。规划为居住用地用于新建居住小区的,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并按规定纳入土地规划设计条件、出让合同约定和施工图纸审查,验收未达标不得交付使用,严格用途管理,严禁挪作他用。在居住区内规划建设健身设施,健身步道一般宽1.5米,采用彩色沥青等材质铺设。

    4. 加快健身器材配建。对未配建健身器材和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配全补齐健身场地设施,到2023年实现全覆盖。

    5. 构建健身步道网络。对青年创意田园、唐桥体育公园、瑶海体育中心、滨河公园等公共设施内的健身步道进行提升改造,对南淝河健身步道及沿岸体育场地设施进行建设并贯通、连接,形成南淝河健身带,打造集健身、休闲、文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健身空间。

    6. 全面推进“体绿结合”。新建公园要将健身设施纳入建设内容、同步投入使用、统一管理维护,原则上体育场地设施的面积不低于公园占地面积的10%。“十四五”期间,我区要新建2个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口袋体育公园”等体育场地设施。

    7. 建设智慧健身房(驿站)。街道、社区梳理整理公共用房、老旧厂房和空置可利用土地,到2025年底前,分级分类新建百姓智慧健身房(驿站)20个,并可实现“夜间点亮”,吸引社会力量对百姓智慧健身房(驿站)进行运营管理。

    8. 推动学校体育场地开放。2025年底,符合实施安全隔离改造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全面做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照开放条件进行设计、建设。

    9. 加强日常维护保养。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管护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街、镇、开发区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

    (二)实施赛事活动提品质行动

    10. 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常态化举办足球、篮球、广场舞、健身气功等群众喜爱的各类赛事活动,办好区级全民健身运动会,街、镇、开发区每年组织群众性、趣味性全民健身活动,举办社区运动会、邻里健身节等贴近生活的全民健身活动。扩大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鼓励群众业余时间经常健身,每年参加群众赛事活动人数不少于2万人次。

    11. 打造全民健身品牌。持续扩大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全民健身运动会等现有群众体育品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积极融入长三角地区全民健身一体化发展,深入挖掘发展潜力,创建精品赛事,打造体育品牌,扩大区域影响,实现全民健身活动由“一区一品”向“一区多品”推进。

    12. 激发体育社团活力。推行体育社会组织等级评价,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推动体育协会、社团组织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组织开展体育项目培训,教授运动技能,单项体育协会每年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不少于50场。

    13. 建立联赛长效机制。积极推进体教融合促进行动,聚焦“教会、勤练、常赛”,组织开展“全员运动会”“校内联赛”“校际联赛”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级决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

    14. 创新赛事活动形式。利用互联网、智能穿戴、移动通讯等渠道,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体育赛事,引导市民积极参加健身锻炼。

    (三)实施健身指导到身边行动

    15. 加强体育指导员建设。每年培训、认证200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发挥社区、小区社会指导员作用,开展“四进”和科学健身大讲堂等健身指导活动,完善激励引导机制,提升一线服务率和健身指导效果。

    16. 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完善功能、优化服务,每年完成800人次以上体质检测,推广运动处方,提供科学健身指导。到2025年,建成区级科学健身指导中心。

    17. 开展健身志愿服务。每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指导6次以上;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开展志愿服务6次以上。

    18. 推动体育卫生融合。加强街、镇、开发区和社区医生体育健身服务能力培训,开具运动处方,为居民提供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

    (四)实施快乐健身智慧化行

    19. 打造智慧健身载体。依托皖事通、合肥通、瑶海体育发布等,建设智慧体育云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健身订场、赛事报名、健身指导、在线健身、器材报修等便捷高效服务,实现体育便民服务“一网通办”。

    20. 加大智能设备应用。探索设立“运动银行”,鼓励市民经常健身、在线打卡。到2025年,现有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服务改造全部完成。

    21. 健全体育服务评价。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体育健身企业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加强年卡、会员卡等预付费日常监管,为广大市民营造安心的健身消费环境。

    三、保障机制

    (一)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和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直相关单位和各街、镇、开发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快乐健身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体育强省资金和体育事业补助经费,加大区本级财政的投入,将资金需求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对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和举办赛事活动奖补政策支持。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空闲地、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向社会公布。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利用城市空闲用地、边角地、高架桥下、公园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健身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加大对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和举办赛事活动奖补政策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三)强化督导评价

    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对“快乐健身行动”进行协调、调度、测评。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高铁站、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广告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宣传,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打造快乐健身示范点,迎接全省快乐健身现场会在我区召开

    202210

    区教体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园林绿管中心、明光路街道、和平路街道配合落实

    2

    五个一”100%建成

    2025年底

    区教体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园林绿管中心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3

    街、镇、开发区三个一”100%达标,社区两个一”100%建有

    三个一”2022年底完成;两个一”2025年底完成

    各街、镇、开发区落实

    4

    建设46公里以上健身步道、骑行道

    2022年,新建16公里;2023年底,累计新建26公里;2025年底全部完成

    区住建局牵头,区大建办、资规瑶海分局、区教体局、区园林绿管中心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5

    建设30公里以上城市绿道

    2022年,新建15公里;2023年底,累计新建20公里;2025年底全部完成

    区园林绿管中心牵头,区大建办、资规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6

    对未配建健身器材和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小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行动,因地制宜配全补齐健身场地设施

    2023年实现全覆盖

    区教体局牵头,区住建局、资规瑶海分局、区园林绿管中心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7

    启动瑶海体育中心、唐桥体育公园等重点项目建设

    202210

    区教体局牵头,区大建办、资规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园林绿管中心、复兴公司、东投公司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8

    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建标准

    持续推进

    资规瑶海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9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行动,统筹建设社区健身设施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牵头,区教体局、资规瑶海分局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0

    十四五期间,建成2个不少于4万平方米的体育公园。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街头体育公园

    2025年底

    区园林绿管中心牵头,区大建办、区发改委、资规瑶海分局、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教体局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1

    2025年底前,新建百姓智慧健身房(驿站)20个,并可实现夜间点亮,吸引社会力量对百姓智慧健身房(驿站)进行运营管理

    2025年底

    区教体局牵头,区财政局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2

    2025年底,符合实施安全隔离改造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地全面做到一场两门、早晚两开;新建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按照开放条件进行设计、建设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3

    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管护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街、镇、开发区负责健身设施日常管理和维护,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经费,保障健身设施安全正常使用

    持续推进

    各街、镇、开发区落实

    14

    常态化举办足球、篮球、广场舞、健身气功、太极拳剑等群众喜爱的各类赛事活动,扩大经常性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5

    每年举办综合性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持续打造一区多品”“一街一品的全民健身赛事品牌。街、镇、开发区每年组织群众性、趣味性全民健身活动,导举办社区运动会、楼宇运动会、邻里健身节等贴近生活的全民健身活动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6

    进一步发挥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将运动项目推广普及和服务群众的人次作为单项体育协会的主要评价指标,各体育单项协会每年举办群众性赛事活动不低于50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7

    推进体教融合促进行动,构建完善的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级决赛中小学体育竞赛体系,常态化开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手球、羽毛球等赛事活动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落实

    18

    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体育赛事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19

    优化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结构,每年培训认证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00人,完善激励引导机制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0

    弘扬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精神,区级和各街、镇、开发区每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科学健身指导和科学健身大讲堂活动不少于6次,倡导社会体育指导员每年开展志愿服务6次以上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1

    区国民体质监测站完善功能、优化服务,每年完成800人次体质检测。到2025,建成科学健身指导中心

    2025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2

    加强街、镇、开发区和社区医生体育健身服务能力培训,增强开具运动处方能力,为居民提供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卫健委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3

    建设智慧体育云平台,实现体育服务一网通办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数据资源局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4

    2025年,100%完成现有公共体育场馆智能化服务改造

    2025年底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5

    健全体育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2025年底

    区教体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6

    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体育强省资金和体育事业补助经费,加大区本级财政的投入,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财政局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7

    将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年度供地计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空闲地、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向社会公布。因地制宜、“一处一策”利用城市空闲用地、边角地、高架桥下、公园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健身设施。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鼓励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健身设施建设的土地,租期不超过20年。

    持续推进。

    资规瑶海分局牵头,区大建办、区住建局、区园林绿管中心和各街、镇、开发区配合落实

    28

    加大对社会力量建设体育场地设施和举办赛事活动奖补政策支持,依法依规在房租、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减免或补贴,并落实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配合

    29

    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工作专班定期对“快乐健身行动”进行协调、调度、测评。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落实

    30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利用高铁站、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场所电子屏幕、广告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公益宣传,营造浓厚全民健身氛围。

    持续推进。

    区教体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城管局配合落实

     

     

    瑶海区便民停车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便民停车行动,2022年摸清全区停车资源底数,建立城市停车设施基础数据库,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停车收费机制,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4000个;2023年完善区级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完成全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修订停车设施配建指标,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4000个;到2025年,形成停车场常态化建设管理体系,健全停车建设管理体制机制,构建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密切合作、社区深度参与、社会协作共治的停车管理工作格局,累计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突破1.6万个。

    二、工作措施

    (一)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

    1. 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对瑶海区范围停车设施进行普查,结合人口情况摸清每个街道、每个单元、每个地块的停车设施现状情况以及全区范围内道路、小区等各区域可用于临时停车但未进行施划的停车空间,结合停车设施普查内容,形成《瑶海区停车设施普查分析报告》,为我区停车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

    2. 坚持规划引领。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发展需要和停车供需关系,从停车普查数据入手,在停车位共享、小区内部挖掘的基础上,科学计算老旧小区停车缺口。坚持“供需统筹”“需求调控”,通过构建“分区差别化”停车供应体系,以重点保障老旧小区基本停车位为主线,兼顾公建项目出行车位需求,采用“内部挖潜、外部共享”等综合性手段,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有关内容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管理。

    3. 提高配建指标。根据《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及相关管理要求,提高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依据资规局《合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住宅制定不同的停车配比)。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新建中小学、幼儿园亦适当提高相应配建指标。

    4. 加大建设力度。“停车难”区域为重点,广泛收集市民意见,科学合理制定公共停车场建设计划。采取向地上地下发展的策略,对既有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进行改造,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采用“内部挖潜、外部共享”等综合性手段,重点改善老旧小区基本停车需求,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加强协作对接,定期开展项目调度,加大建设力度,确保停车场建设按计划推进。2022年,建成漕冲路停车楼、东部新中心郎溪路公共停车场、大兴镇停车场等项目,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4000个;加快推进敬亭山游园及地下公共停车场等项目建设。

    5. 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在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节假日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加强路内停车泊位限时管理,满足临时停车需求。新建改建公共停车场建成投运后,取消或视情逐步取消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位。

    6. 推进停车换乘。加强换乘停车设施建设,促进出行停车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结合轨道建设、地块开发同步建设P+R”停车场,并在有条件的高铁枢纽场站和城市轨道交通外围站点充分考虑建设“P+R”停车场。同时,将“P+R”停车场纳入轨道交通规划,并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统筹考虑停车场建设资金。2022年完成轨道交通2号线东一环P+R停车场项目建设;到2025年,建成及在建3个“P+R”停车场。

    (二)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

    7. 加强智慧停车管理。将区级停车场信息资源接入合肥智慧停车综合管理平台,实现“一城、一网、一平台、一APP”,促进停车资源的高效调配和共享利用。推动将区内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率先纳入开放平台。

    8. 推进停车资源共享。全面梳理、挖掘停车资源,掌握机关、企事业单位、居住区等停车情况,制定停车资源共享方案,实现停车泊位对社会开放;统筹动静态交通,实行停车分区管理,实行错时停车,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夜间对社会开放,居住小区的停车泊位白天对社会开放。

    9. 完善停车收费模式。对现有停车收费进行全面梳理,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市区路内泊位实行首个30分钟免费停车,夜间免费停车。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政策,除高铁站、机场的快速接客区域外,新能源汽车在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每天免费停2次,每次不超过5小时,在市区道路临时泊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2023年底前完善差别化停车收费体系。

    10. 提升停车设施配套服务。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需将桥架和管线等供电设施建设至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同时配建不少于规划停车位数30%比例的充电设施;新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办公楼、商场、酒店等公共建筑,按规划停车位数不少于3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的要求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地下公共停车场和地上立体停车楼停车位超过100个的,允许配建部分商业设施,用于汽车美容、快修、汽车租赁等商业增值服务,商业设施建筑面积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10%以内。

    11. 加快双智试点城市建设。深化试点方案内容,定期开展专项调度,挖掘我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双智试点城市建设经验,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实现试点项目可持续发展。

    12. 加强停车设施监督。开展停车设施普查工作,加强对停车设施及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违法施划和随意挪用占用停车泊位、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擅自设置路内停车泊位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小型停车设施项目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设施项目实行备案制,进一步明确备案程序和条件要求。保障停车设施使用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室外立体停车设施,按照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保障

    成立便民停车行动工作小组,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区大建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大建办,相关责任单位为成员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和区直相关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具体落实措施,强化调度力度和频次,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二)加强政策支持

    加强区级财政对重点公共停车场项目的资金保障力度,并通过奖补引导各街镇开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资本建设公共停车场。充分调动市场力量,拓宽融资渠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投资运营城市停车设施动力。按照市级研究制定的停车设施用地的鼓励政策,交通枢纽配套的公共停车设施、驻车换乘停车设施等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采取划拨方式供地。依法依规简化公共停车设施项目规划、立项、招投标、建设、经营等环节的审批程序。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全面参与停车设施建设、装备研发、产品供应、设施维保、运营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

    (三)强化督导评价

    便民停车行动工作小组按需召开调度会,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督导评价并通报。区直各牵头单位根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推进。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开展停车设施普查。

    20229月底。

    区城管局牵头,资规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交警大队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坚持规划引领。

    2022年启动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编制,20236月底编制完成。

    资规瑶海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交警大队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提高配建指标。

    20233月底

    资规瑶海分局、区住建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复兴公司、东投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加大建设力度,2022年、2023年分别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4000个;到2025年年底,新增机动车停车泊位突破1.6万个。

    持续推进。

    区住建局、资规瑶海分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城管局、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复兴公司、东投公司、区国资公司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

    2025年底。

    交警大队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市城泊公司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停车换乘,建成及在建3“P+R”停车场。

    2025年底

    区住建局牵头,协调市轨道公司、市建投集团,资规瑶海分局、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完善智慧停车综合管理

    20233月底

    区城管局牵头,区国资公司、市城泊公司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进停车资源共享。

    持续推进

    区城管局牵头,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区商务局、区国资公司、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完善停车收费模式。

    20233月底。

    区发改委牵头,资规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交警大队、区国资公司、市城泊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提升停车设施配套服务。

    2022年底。

    区住建局、资规瑶海分局牵头,区经信局、区城管局、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区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合肥供电公司、复兴公司、东投公司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加快双智试点城市建设。

    2023年底。

    区住建局、区经信局牵头,区财政局、公安分局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停车设施监督。

    2022年底。

    区城管局牵头,资规瑶海分局、区住建局、区市监局、交警大队以及各街镇开发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瑶海区放心家政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2025年底,全区家政服务有效供给明显增强,行业发展更加规范,打造一批知名家政品牌。力争培训家政服务从业人员4.03万人次,每年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累计新增1.2万人,家政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信息实现全量归集,“一人一证(码)”全面推行,构建“请得到、用得起、放心用”的家政服务市场。

    (二)阶段目标。2022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5万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遴选3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全面推行“一人一证(码)”。

    2023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45万人次,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遴选3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2024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0.69万人次,2025年培训家政服务人员0.39万人次,每年新增家政服务人员3000人,遴选3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二、工作措施

    (一)推动家政行业专业化发展

    1. 强化家政服务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家政企业参与合肥市家政服务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开展的家政服务技能免费网络培训。压实企业培训主体责任,开展家政职业经理人培训,加强新上岗家政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参加1次“回炉”培训,支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分时段灵活开展技能培训。统筹利用就业技能培训、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等载体,支持行业协会、社会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开展家政培训,推动岗前培训与就业挂钩、“回炉”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挂钩。

    2. 支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家政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家政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拓宽家政从业人员发展空间。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业经营管理人才,可参加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 推动家政服务领域产教融合。引导家政企业与培训机构开展委托培训,积极培养优秀家政服务员队伍,培育实用型家政人才。支持职业学校和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家政服务企业见习(实训),加入到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护理、整理收纳等行业,满足市场需求,促进毕业生就业。

    (二)推动家政行业规范化发展

    4. 加强行业诚信建设。依托合肥市家政服务综合公共信息网络平台,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开展数据归集、跟踪评价等管理工作,通过在家政服务行业推行员工制,实现市场主体自律守信、规范经营。将家政服务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家政服务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将信誉好的企业推送至“信易贷”平台。开展家政服务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认定优秀家政服务企业的重要依据。

    5. 提升家政服务标准。宣传推广已出台的家政服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积极研制适合我区家政服务行业的服务标准和行业规范。探索完善新业态和新模式的家政服务,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推动家政服务产品化和服务产品标准化。

    6. 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推广使用商务部《家政服务合同》,引导家政服务企业与从业人员、消费者签订家政服务合同,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明确家政服务项目、服务能力和水平、收费标准、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加大全行业、全方位、全渠道宣传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力度。

    7. 大力推行持证上岗。建立家政服务人员全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据《合肥市家政服务证管理办法》,帮助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免费申报“家政服务证”,实行“一人一证(码)”。引导家政服务人员上门主动亮证,实现“上门亮证()—客户扫码—评价”全流程闭环管理,确保“可评可查可追溯”。

    (三)推动家政行业品牌化发展

    8. 培育一批知名家政品牌。引导中介制企业向员工制企业转型发展,支持现有员工制企业提档升级,通过引进外资、品牌输出、特许经营等方式扩大规模,以连锁经营、开设分公司、“互联网+家政”方式向周边拓展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巾帼家政,推动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服务质量、品牌形象、竞争力影响力明显提升。在月子护理、户外高空保洁、整理收纳、老年陪护等家政细分领域,积极培育一批区域龙头企业。支持知名家政企业建设家政市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9. 引育一批龙头企业。引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家政企业入驻我区。鼓励支持家政企业吸纳我区富余劳动能力,促进劳动就业,每年组织辖区家政企业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现场招聘会、供需见面会,依托市家政协会建立劳务供需合作机制。

    10. 党建引领放心家政行动。围绕“党建+放心家政”工作,鼓励家政企业加强与党群服务中心、“左邻右舍”党群服务站等阵地共建,开展“红色家政”行动,组织党员干部、家政行业从业人员主动对接社区党支部,促进党建品牌与家政品牌深入民心。

    11.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持续开展家政技能大赛和家政服务员评选,对竞赛优胜选手按规定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优先推荐参加五一劳动奖章、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等评选表彰,提升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荣誉感。

    (四)推进家政行业多元化发展

    12. 创新家政服务模式。推行一站式家政服务,推动家政服务业与养老、育幼、物业、陪护等服务业融合发展,构建“政府+企业+社区服务”家政服务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家政服务超市”,引导家政服务企业积极参加“三公里”就业圈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家门口”就业,推广“技能培训+推荐就业+家政服务”全链条家政社区服务特色做法。

    13. 开拓新兴服务业态。推动保洁、保姆、育婴等传统家政服务提质扩容,鼓励发展管家、收纳、老人陪护、病患护理、婴幼儿看护、心理陪护、健康管理等新兴家政服务,更好满足现代家庭服务需求。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放心家政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

    (二)强化政策支持

    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对家政服务企业的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纳税人,按规定落实国家关于家政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返还失业保险费,落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落实超龄家政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家政服务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的,根据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800/人的培训补贴;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按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分别按2000/人、3500/人、50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在我区注册设立总部,其社区直营店达5家门店以上的,每新增一家门店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新认定的员工制家政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强化统筹推进

    相关部门、镇街开发区要结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加大社区家政服务的有效供给,在城市居住社区建设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家政、居家养老和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以最低成本向家政企业利用现有闲置厂房、社区用房等作为家政培训基地。鼓励支持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菜市场)、各类社区商业网点延伸便民服务功能,搭载家政服务预约等项目,实现“一店多能”。

    (四)强化要素保障

    家政服务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效,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合理厘定费率。引导鼓励商业银行和家政企业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市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深入推广“政信贷”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家政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家政服务人员体检要求,家政服务企业、消费者经与家政服务员协商一致,可增加体检项目,额外体检项目费用由家政服务企业或消费者承担。

    (五)强化督导评价

    建立“属地、行业、企业”三方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全区放心家政行动工作方案分工要求,相关部门、各街镇开发区要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提升管理服务能力。工作专班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调度通报工作机制,强化监督问效,对确定的事项,建立工作台账,列明任务清单,限期督办完成,逐一落实销号,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强化家政服务技能培训

    2022年培训1.5万人次

    2023年培训1.45万人次

    2024年培训0.69万人次

    2025年培训0.39万人次。

    区商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妇联、区教体局按职责分工

    2

    支持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人社局

    3

    推动家政服务领域产教融合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牵头,区教体局、区发改委、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

    4

    加强行业诚信建设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市监局按职责分工

    5

    提升家政服务标准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市监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

    6

    推广使用家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7

    大力推行持证上岗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8

    培育一批知名家政品牌

    2023年新增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1家。

    区人社局牵头,区商务局、区科技局按职责分工

    9

    引育一批龙头企业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投促中心按职责分工

    10

    党建引领放心家政行动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1

    组织开展技能竞赛

    2022-2025年,每年遴选3家优秀家政服务企业、10名优秀家政服务人员。

    区商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按职责分工

    12

    创新家政服务模式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牵头,区民政局、区人社局按职责分工

    13

    开拓新兴服务业态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

    14

    强化政策支持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

    15

    强化统筹推进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放心家政行动工作专班统筹推进

    16

    强化要素保障

    2022年继续实施,持续推进。

    区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按职责分工

     

     

     

     

     

     

     

     

     

    瑶海区文明菜市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目的,针对我区部分菜市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臭烘烘、湿漉漉、黑乎乎、乱糟糟”等突出问题,按照整治提升一批、新建补充一批、转型融合一批、有序关停一批的思路,根据省、市文明菜市行动方案要求,围绕菜市建设、改造、经营、管理全流程,开展集中整治、改造提升及长效管理,全面提升我区菜市硬件设施条件和管理水平。到2025年,我区菜市场全面达到“干净卫生、清洁明亮、管理有序”的文明菜市要求。

    (二)阶段目标

    2022年,启动文明菜市行动,对东菜市、凤阳路、繁昌路、马岗等菜市场及周边开展综合整治;广乐家园菜市场、荷塘家园二期菜市场新建项目开工建设;龙谷华庭、襄河家园菜市场开业运营;开展星级文明菜市评定。

    2023年,对板桥、大兴、茂林路、大通路等菜市场进行整治、改造提升;新建采石苑菜市场项目;站塘、安美、三角线等菜市场推进转型融合;东七菜市场(钢结构大棚市场)有序关停,现有存量不达标菜市全部完成整治和改造提升。

    2024-2025年,巩固全区菜市场整治提升效果,形成文明菜市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改善硬件设施

    1. 整治提升一批。排查现有存量市场现状,对综合秩序较差的菜市场及周边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秩序;对部分配套设施不完善、设施设备陈旧的市场,进行改造提升,完善配套设施,修缮更新设备。一是开展综合整治。对东菜市、凤阳路、繁昌路、马岗等菜市场及周边开展综合整治,解决市场内卫生秩序差,周边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二是完善通风设施。对板桥、大兴等菜市场进行通风设施改造,指导其按要求设置与建筑面积相匹配的排风设施,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和通风量,实现经营场所空气流通顺畅,需要实施温控的食品专间配置相应的通风及温控设施,现场食品加工间内配备独立的通风换气装置。三是健全排水系统。指导改造完善菜市排水排污设施,合理布局沉井式暗渠(暗管)排水系统,排水改造按照雨污分流原则进行设计、改造,确保菜市场排水规范。四是完善服务设施。结合老城更新及老旧小区改造对茂林路、大通路等菜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信息化系统、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顾客休息区、检测室、无障碍设施设备和特殊功能区设置等配备设备,全面提升菜市场服务水平。

    2. 新建补充一批。坚持国有资本主导“菜篮子工程”,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参照“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的双重标准要求,在现有菜市场服务盲区和新建区域,结合居住区、社区中心等布局新建广乐家园、荷塘家园二期、采石苑等菜市场,完善和补充周边居民生活供应保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3. 转型融合一批。安美、站塘、三角线等菜市场商户流失严重,服务周边居民生活供应保障的功能弱化,发挥市场调节功能,引导生鲜连锁超市等新业态发展布点对居民生活供应保障进行完善和补充,推进市场转型融合。

    4. 有序关停一批。东七菜市场(钢结构大棚市场)建设时间久远,大棚构件锈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立足于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上述市场加强引导有序关停。

    (二)加强环境卫生秩序

    5. 规范垃圾处理。指导菜市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施,建立定时收集、集中存放、及时转运制度。根据菜市运营时段特点,加密运营高峰时段垃圾转运频次,防止垃圾堆存时间过长造成外溢和散发异味。

    6. 加强清洗消杀。督促菜市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配置清洗设备,定期进行环境消杀、疏通下水道系统,并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要求,保持地面干净、市场外立面和内墙整洁,防止污水外溢,常态化处理地面积水,合理配备吹干机等设备,保持地面干燥。

    7. 加强厕所保洁。督促菜市加大菜市内公共厕所保洁力度,高峰时段加密保洁频次,勤刷、勤冲、勤洗,消除异味。

     

    (三)实行规范化管理

    8. 优化市场经营主体。对部分私有产权菜市场以及由街道(社区)开办和管理的“自办自管”类菜市场无专业管理团队的情况,各街镇开发区要强化社区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收益谁负责、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市场管理方(开办方)主体责任,指导市场开办方引进品牌化、规模化、专业化菜市场管理团队,实行专业化管理和运营,推动全区菜市场管理服务水平的整体提高,实现常态长效管理。

    9.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规范菜市交易区和功能区布局,划行规市,合理设置蔬果、肉类、水产品、干货等交易区;加强规范菜市车辆停放,合理设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和泊位,完善菜市周边交通标识、标线,维护菜市周边交通秩序。

    10. 引导市场文明经营。督促经营户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严格落实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保持摊位(店面)干净、整齐。发挥专业机构、新闻媒体、消费者等作用,运用群众满意度测评、第三方监督等手段,完善管理评价体系。通过公示宣传栏等宣传守法诚信经营典型,促进经营户提高自律意识,营造菜市诚信文明经营良好环境。

    11. 强化食品安全、价格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全流程追溯体系。每日对市场内蔬菜、肉类等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重点检测农药残留、瘦肉精等指标,同时加大执法力度,严禁出售过期变质食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衡器管理,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衡器,真正让群众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四)推进菜市信息化建设

    12. 鼓励有条件的菜市配备公共电子显示屏、经营户电子显示屏、监控系统、智慧秤等信息化设备,实现商户屏亮证经营、扫码评价、价格公示、智能电子秤称重交易溯源、农残检测公示等,利用信息化设施实现菜市场智慧化监管与服务,更好的为居民提供便利服务。

    (五)开展星级文明菜市评定

    13.针对我区已完成卫生保洁、秩序管理整治及硬件设施条件改造提升的菜市,按照《合肥市星级文明菜市认定标准》开展“星级文明菜市”评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菜市丰富服务功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组织领导

    文明菜市行动事关群众所盼,涉及千家万户,为推进我区文明菜市行动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成立瑶海区文明菜市行动工作专班,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细化工作举措,协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完善政策支持

    区市监局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政策支持,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文明菜市建设改造管理工作,调动市场开办者积极性。对市级下达新建、改造目标任务的菜市场,除享受省财政奖补外,其余部分由市财政、区财政和产权单位按照4:4:2的比例承担建设改造费用,在省、市级财政资金到位前,由区财政先行垫付发生的费用;此外,区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长效管理奖补资金对星级文明菜市评定中表现优异的菜市场进行奖补。

    (三)健全要素保障

    各镇、街开发区要将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与老城更新、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等有机结合,相关单位给予政策支持、工作人员力量保障。按照“谁主办、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菜市开办者作用,调动菜市经营者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积极开展宣传动员、传达政策要求,为文明菜市行动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调度

    落实台账化管理,建立文明菜市行动督导调度制度。视情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分析研判形势,部署、调度相关工作;定期组织联合督导组开展实地督查,督促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时序推进菜市整治和改造提升;定期对文明菜市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送区委区政府,对工作开展有力、成效明显的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缓慢的进行约谈,区文明办将文明菜市评选结果纳入各镇、街开发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对东菜市、凤阳路、繁昌路、马岗等菜市及周边开展综合整治,解决市场内卫生秩序差,市场周边摆摊设点、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

    2022年底前

    市场内区市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负责落实

    市场周边区城管局牵头,交警支队瑶海大队、区国资公司、各镇、街开发区等负责落实

    2

    龙谷华庭、襄河家园菜市场开业运营

    2022年底前

    区国资公司负责落实

    3

    广乐家园、荷塘家园二期、采石苑新建菜市场项目按照市文明菜市标准建设。

    2023年底前

    区市监局牵头,区住建局、区财政局等配合,区国资公司负责落实

    4

    按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中的排风、排水、排污等硬件设施要求,对板桥、大兴、茂林路、大通路等菜市场进行改造提升。

    2023年底前

    区市监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园林绿管中心等配合,各镇、街开发区、区国资公司负责落实

    5

    推进安美、站塘、三角线、东七等菜市场转型融合、有序关停

    2023年底前

    区市监局牵头,区住建配合,各镇、街开发区负责落实

    6

    加强市场环境卫生秩序,指导各菜市落实垃圾分类要求,配置垃圾储运设施;建立定时清扫保洁制度,加大场内及厕所保洁频次。

    持续推进

    区市监局、各镇、街开发区加强指导监督,菜市管理方负责落实

    7

    实行规范化管理,引导商户文明经营,鼓励引进、培育专业化团队参与菜市运营管理,提高菜市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持续推进

    区市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区国资公司负责落实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8

    强化食品安全、价格监管,建立食用农产品全流程追溯体系。强化衡器管理,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衡器

    持续推进

    区市监局牵头,各镇、街开发区组织辖区市监所负责落实

    9

    推进菜市信息化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菜市配备公共电子显示屏、经营户电子显示屏、监控系统、智慧秤等信息化设备。

    2025年底前

    区市监局牵头,区数据资源局配合,各镇、街开发区、区国资公司负责落实

    10

    开展星级文明菜市评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菜市丰富服务功能,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2022年启动,持续开展

    区文明办牵头,区市监局负责落实,各镇、街开发区配合

    11

    积极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资金政策支持;区财政按照相关政策及时拨付相关款项,并安排一定数额的长效管理奖补资金对星级文明菜市评定中表现优异的菜市场进行奖补。

    持续推进

    区市监局、区财政局负责落实

    12

    落实台账化管理,建立文明菜市行动督导调度制度;视情召开工作例会,及时分析研判形势,调度相关工作;定期对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区文明办将文明菜市评选结果纳入各镇、街开发区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持续推进

    区市监局、区文明办负责落实

     

     

     

    瑶海区老有所学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全民终身学习型社会,持续发展老年教育,加大力度创新,扩大资源供给,夯实社区基础,形成“覆盖广泛、主体多元、资源共享、灵活多样、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2022年,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3000人左右(线下学习15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3万人左右(线下学习1.6万人左右)。改建20所社区老年学校,网办20个远程学习点。

    2023年,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6000人左右(线下学习25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2.7万人左右(线下学习1.9万人左右)。改建59所社区老年学校,网办59个远程学习点。

    2025年,全区老年学校累计新增学习人数1.6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7000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由2021年的1.9万人达到3.5万人左右,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的老年教育体系。

    二、工作措施

    (一)扩增量

    1. 改建一批。整合盘活现有的办公用房、中小学校舍、文化馆()、老年活动中心及党群服务中心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增加老年学校办学场所。依托全区社区教育三级工作网络,重点面向城镇街道、社区,参照安徽省老年教育机构办学指南,以嵌入式改建增挂79所社区老年学校,打造老年人“15分钟学习圈”。

    2. 扩容一批。依托现有的区老年大学和乡镇(街道)、社区老年学校,挖掘办学潜力,扩大办学场所,扩充办学容量。在全区66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和13家城市阅读空间,设立老年开放大学分校或教学点。

    3. 新设一批。明确设置标准和投入机制,改建1所区级老年大学。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4. 网办一批。依托“合肥终身学习网”平台,发挥市、区、城镇街道三级老年学校远程教育优势,建立79个远程学习点,做大做强老年远程教育,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便捷化、个性化学习需求。

    (二)提质量

    5. 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符合老年学校办学需求、相对稳定、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高素质教师队伍。鼓励各行各业优秀人才到老年大学任教或从事志愿服务。依托瑶海区老年大学和合肥老年开放大学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加强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建立和完善老年学校管理人员聘用制度。

    6. 开发教学资源。制定老年教育课程教学指南,遴选、整合、开发一批通用课程、特色课程,重点开发建设一批体现瑶海特色的精品课程和优秀教材。

    7. 推进智慧教学。依托“合肥终身学习网”,积极参与、配合全市社区老年教育管理平台和老年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有效提升老年人数字素养。

    8. 创新老年教育形式。加强新媒体在老年教育教学中的应用,探索团队学习、体验学习、远程学习等模式,遴选一批优质老年教育项目品牌,利用市、区、街镇和社区每年举办的“全民学习周”等活动,充分展示全区老年教育的学习成果。

    9. 开展示范学校建设。对照示范社区老年学校建设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同时充分发挥区老年大学的带动和引领作用,创建一批省、市级示范社区老年学校,全面提升老年学校办学水平。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瑶海区“老有所学行动方案”实施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老干部局、教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文旅局、民政局、国资委、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定期会商工作。办公室设在老干部局。

    (二)加强政策支持

    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对改建的公办区、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老年学校,按财政供给渠道一次性分别给予不少于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改造建设补助,对改建的区老年大学给予建设经费保障。县级以下公办老年学校,按200/·年标准拨付人均保障经费。

    (三)强化要素保障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出租闲置的国有资产、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要积极支持老年教育,允许本单位职工(含退休)在符合有关规定、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兼职任教。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校学生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到老年学校实习、任教并合理获得报酬。开发增设公益性岗位,向高校毕业生购买服务,到老年学校任职。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强化督导评价

    根据省、市有关老年教育的工作任务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我区老有所学的各项工作,定期对全区老有所学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全区老年教育发展的评价与反馈机制,定期开展工作督导和满意度测评。 

     

     

    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时限要求

    责任单位

    1

    2025年,全区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1.6万人左右(其中,线下学习1.2万人右)

    2025年底。

    老干部局牵头,教体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整合盘活现有各类存量设施资源,改造建设成为老年学校办学场所。

    持续推进。

    老干部局牵头,教体局、文旅局、民政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依托现有各级各类老年学校,挖掘办学潜力。

    2022秋季学期起启动并持续推进。

    老干部局牵头,教体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

    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力量举办或参与举办老年学校。

    持续推进。

    老干部局牵头,国资委、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

    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培训基地。

    持续推进。

    教体局牵头,老干部局、人社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加强教学资源建设。

    持续推进。

    教体局牵头,老干部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借助全市社区老年教育管理平台完成瑶海区的平台建设。

    2023年底。

    老干部局牵头,教体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加大投入,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多元主体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

    持续推进。

    区财政局牵头,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强化师资保障,积极支持老年教育。

    持续推进。

    教体局牵头,老干部局、人社局、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依规举办老年学校。

    持续推进。

    教体局牵头,老干部局、财政局、国资委、税务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1

    将各级政府举办的老年学校办学经费、专项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持续推进。

    财政局牵头,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行督查评价机制。

    持续推进。

    老干部局牵头,教体局、区老年大学、各街镇开发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中共合肥市瑶海区委办公室

    20228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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