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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合肥市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28 15:16  信息来源: 合肥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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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加力政策落实,合肥市商务局拟开展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消费补贴发放对象

    购买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二、享受补贴商品及补贴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冷藏柜)、洗衣机(含洗干一体机)、电视(含激光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电脑(含一体机、便携式计算机)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2024年、2025年已享受国家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上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根据安徽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分配情况,每月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金先到先得、用完即止。

    三、消费补贴使用方式

    个人消费者可选择云闪付APP“以旧换新”专区或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他平台,领取“线上渠道”或“线下渠道”资格券,点击拟购买商品品类进行资格核验。资格核验通过后,可在报名页面“我的优惠资格”中查询。补贴资格券领取后,到相应渠道参与经营主体购买商品,在订单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政府补贴。

    注意:①个人消费者在报名领取及核销补贴资格券环节,消费者的手机等终端设备要授权相关APP获取位置定位权限,且位置定位应在安徽省内。②补贴资格领取时间、有效期等按平台系统提示执行,失效后可再次报名。③线上、线下渠道资格券不能通用,仅限相应渠道使用。④同一用户、同一品类仅限选择线下或线上一种渠道领取资格券;如需变更参与渠道,请先解绑原渠道资格券,再重新报名参与。⑤个人消费者参与活动时,应配合经营主体做好必要的产品拆封、激活、信息采集等工作。补贴活动的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以及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保持一致。

    四、参与商户征集

    (一)商户资质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本公告适用补贴产品销售的商户。

    2.参加家电类活动的经营主体须具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兼顾家电产品售新与收旧,主动提供送新收旧一站式服务,并确保回收的旧家电合法合规处理。

    3.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资格核销等工作。

    4.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有独立对公账户和开具税务发票能力,有规范使用的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

    5.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近2年内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或在2024年、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期间被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存在参与不规范、承诺不履行等问题整改不到位情形的经营主体,不得参与补贴政策。

    6.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做好商品销售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未履行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的经营主体和商品不得参与补贴活动。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通过全省商品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对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经营主体报送的商品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参加补贴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商品属于新品的,备案价格不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应在经营场所、网页或App等显著位置逐项标明每款产品初始销售价格、商家优惠让利金额、可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和最终销售价格,不得“先涨价后补贴”,不得强制捆绑销售非补贴产品或增值服务,不得虚构订单、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低价高开、拆分发票等,不得非法使用、泄露或篡改消费者收货地址、联系方式、App账号或其他个人信息,不得冒用政府补贴名义进行虚假宣传。

    符合上述条件有意愿参加合肥市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企业,可与企业经营地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有多家分店的企业与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商务部门)联系,获取报名流程、签订承诺函,按照有关要求线上报送申报材料。

    (二)商户报名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

    3.带有法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样式见附件);

    4.银行结算账号开户许可证;

    5.电商平台提供的推荐函和线上平台分配的商户编号(线上商户报名提供);

    6.商品进销存信息化管理系统截图(截图需显示企业名称);

    7.综合服务能力佐证材料。参加家电类活动的经营主体,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的形式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为:企业与第三方签订的收旧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方具备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旧家电规范处置证明材料(含具备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旧家电拆解资质)等;参与主体自营(或集团或下属公司)具备综合服务能力的,佐证材料为:相关说明(加盖印章)、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证明、旧家电规范处置证明材料(含具备生态环境部门许可的旧家电拆解资质)等;

    8.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中国”或“信用安徽”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9.门店照片、门店地址;

    10.202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商户提供成立以来月度财务报表,提供会计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五、商户上传材料

    1.开具销售发票及凭证(银联商务以旧换新定制终端交易POS单,消费者需要在POS单签字)。补贴范围内的商品应按品类单独支付和开票,做到“一件商品、一个订单、一次支付、一张发票”。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参加补贴活动的销售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姓名。消费者姓名应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消费者应配合出示领取资格人的“云闪付 APP”实名认证信息或身份证件,经营主体应在开票前进行核对)。发票内容要规范完整,包含产品类别、品牌、型号、能效(水效)等级、“政府补贴 XX 元”及“实际支付 XX 元”等信息。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消费者个人支付金额+补贴金额”。

    2.留存产品序列号(S/N码)和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 码)照片并上传至省服务平台。销售补贴产品时参与经营主体须完成必要的产品拆封激活、序列号(S/N 码)和国际移动设备识别码(IMEI 码)信息核验、采集等工作。经营主体应按要求将相关信息和资料上传审核平台。

    (1)数码和智能产品:数码和智能产品均须核验 S/N 码信息,并采集 S/N 码、IMEI 码(如有)等信息。线下渠道:须在订单支付前进行产品 S/N 码核验,核验通过后完成支付并现场拆封激活,由经营主体按规范要求采集 S/N 码等信息照片并上传审核平台。线上渠道:经营主体在发货前核验 S/N 码信息,验证通过后进行配送,在快递签收时拆封激活、按要求采集 S/N 码等信息照片,由经营主体上传审核平台。

    (2)家电产品:所有家电产品均须采集 S/N 码等信息。其中,电脑类产品按照数码产品补贴管理,须在线下支付前或线上发货前完成 S/N 码信息核验,并现场拆封、按要求采集 S/N 码等信息照片,由经营主体上传审核平台。

    3.物流单号凭证、签收单据照片、联系方式和收件地址信息按省市县乡四级规范的行政区域名称进行收集,收货地址须在安徽省内,超出范围的不予补贴。原则上应6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所有补贴商品的送货(安装)及签收时间应在2027年1月5日之前。

    4.填报时准确选择线上/线下和企业报名所在县区商务部门信息。

    5.参与商户报名商品(补贴产品必须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完成商品信息备案,具备规范的商品条码及序列号(S/N 码))时的商品备案价格不得高于参加2026年补贴活动前1个月内同款商品的平均成交价格,补贴商品属于新品的,备案价格不高于厂家零售指导价,参与商户只能销售自己备案成功的商品,且活动期间备案商品不得超过自己备案的价格销售。样机不参与补贴,商户不得捆绑搭售、不得把安装费、辅料费等非补贴内的费用加到产品销售价格当中。

    6.参与活动商户需仔细阅读本公告正文及附件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参与活动,活动要求将根据国家、省最新要求适时调整,以最新公告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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