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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低保“五个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25 17:23  信息来源: 瑶海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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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开发区:

    根据我区低保工作计划安排,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区民政局决定组织开展全区低保“五个一”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次低保工作自查

    重点查清低保对象是否存在骗保、错保、漏保,有无“关系保”、“人情保”,有无因为财产、收入情况不符合低保条件违规享受低保问题。

    3月29日前,区民政局抽调部分街道工作人员成立检查组对明光路街道低保对象进行逐户清查,其余单位根据检查内容对本单位低保对象全面开展逐户自查,自查报告3月30日(周一)下午下班前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二、开展一次低保工作互查

    结合自查检查内容,组织各单位两两互查,要求每个单位随机抽查50户低保对象,下周内完成,互查表见附件,互查报告4月8日(周三)下午下班前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结合互查情况,区民政局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对各单位低保对象进行随机抽查。

    三、开展一次低保业务培训

    区民政局拟于市局新低保操作规程下发后组织一次全区低保业务培训,各镇街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分管低保工作领导,各镇街开发区、各社区低保经办人员参加,具体时间结合文件下发情况再行通知。

    四、开展一次低保业务考核

    低保业务培训后组织参加人员进行一次低保业务知识考核,考试成绩予以通报。

    五、开展一次低保内部审计

    区民政局拟于6月份结合低保工作开展情况,通过第三方,针对各街道开展一次上半年低保内部审计工作。

     

    附件:低保工作互查安排表

     

     

                                   瑶海区民政局

                                    2020年3月23日

     

    附件:

    瑶海区低保工作互查安排表

     

    组织单位

    被检单位

    检查时间

    备注

    铜陵路街道

    大兴镇

    嘉山路街道
    七里站街道

    3月30日至

    4月3日

    每个单位街道低保经办人员带队,一名社区低保经办人员参加。

    龙岗开发区

    三里街街道

    红光街道

    城东街道

    和平路街道

    长淮街道

    胜利路街道

    方庙街道

    胜利路街道

    方庙街道

    铜陵路街道

    大兴镇

    红光街道

    城东街道

    和平路街道

    长淮街道

    嘉山路街道
    七里站街道

    龙岗开发区

    三里街街道

     

    关于开展低保“五个一”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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