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张茹解读《合肥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合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负责人张茹就《合肥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解读,并接受媒体专访,回答记者问题。
问:请您介绍一下《行动计划》的出台背景?
张茹解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文件精神,指导、推动各县市区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根据《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和《安徽省民政厅 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皖民养老字〔2020〕40号)部署,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请问《行动计划》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张茹解读:到2020年底前,重点提升现有县级供养服务设施的照护能力,强化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确保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排查出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重大安全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到2022年底,按照填平补齐原则,确保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的安全隐患全部清除,全市71所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全部完成(含10所县级供养服务设施),全力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特困人员兜底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县(区)、乡(镇)供养服务设施相衔接,布局科学、配置均衡、服务完善的农村养老服务兜底保障网络,有集中供养需求的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 100%。
问:请问《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茹解读:该行动计划主要有三项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空白县(市、区)原则上要新建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照护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二是整合改造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对位置远、设施差、人员少、管理乱的农村敬老院要统一规划整合和撤并。对无需整合撤并的农村敬老院,要立足基本生活保障和照料需求,实施改造提升。三是把保安全、防风险放在突出位置,结合全市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服务质量。
问:请问《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张茹解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争取属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性工程,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经费由市、县各级统筹安排。三是加大督导力度。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作为督促指导的重点内容,建立长效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