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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印发《瑶海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3 15:04  信息来源: 瑶海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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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解读】:关于《瑶海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解 读 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科长杨帆

      解读时间:2021年4月13日

      解读政策:《瑶海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


      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需要几级以上的残疾人才可以享受?

      答:困难残疾人需要符合低保,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四级以上(含四级)的残疾人。

      问: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问:残疾人的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一级、二级残疾人为每人每年1200元(市级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三级四级

      残疾人为每人每年600元(市级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2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问: 申请残疾人补贴的流程?

      答:向户籍所在地街镇开发区提出申请。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

      审核表》,同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及复印件,其中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需要提供低保证

      及复印件,个人申请有困难,可委托他人或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代为申请。

      

      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科室: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科

      联系人:杨帆

      咨询电话:0551-64693373

    合瑶民【2019】38号关于印发《瑶海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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