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大部署,推进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开展合肥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的试点方案》文件精神,现在全区范围内建设家庭养老床位,以缓解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不足的矛盾,进一步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专业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的
家庭养老床位是指按照居家社区机构养老协调发展的要求,依托有资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把专业化的养老照护服务延伸到家庭,为居家的失能、部分失能等需要照护服务的老年人上门提供专业照护、远程监测等养老服务,让老年人能够在熟悉的居家环境中享受机构养老的专业照料,促进居家、社区、机构养老融合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22年2月底前,在全区范围内建设不少于920张的家庭养老床位。
三、建设要求
(一)服务对象
具有瑶海区户籍且在本辖区长期居住,年满60岁(截止当年底)经评定为失能、部分失能的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租赁房屋居住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
(二)服务机构
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确定3-5家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负责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和运营。服务机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具备相应服务资质且有两年以上老年人托养服务运营经验的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养老机构需在民政部门完成备案,护理院需在卫健部门完成审批),两年内未纳入社会失信名单、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信访事件。
2.服务机构内部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或与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能够为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对象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3.有可以上门提供照护服务的专业团队,包括但不限于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或其他医务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团队,且人员均符合行业要求并具备相关资质。
4.配有家庭养老床位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具备接入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平台的功能,并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
(三)床位建设和服务内容
承接家庭养老床位的养老服务机构应当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和居住空间条件,与老年人及其家属协商,设置的家庭养老床位应达到以下标准和要求:
1.根据老年人照护需求,对居住环境的卫生间、浴室、卧室、客厅等关键位置进行必要的改造,配置必要设施器具,满足失能、部分失能老人居家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为开展生活照料、体征监测、康复训练、呼叫响应等服务提供硬件与技术支持。鼓励对可移动设施设备采用租赁回收方式循环使用,降低用户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
2.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能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与区养老服务平台和提供服务的照护机构实现呼叫应答、信息传输、服务监控监督和预警处置。提供服务的机构应在收到呼叫、预警的15分钟内到达老人家中,妥善进行处置;
3.能通过智能床、智能床垫、智能穿戴等设施设备远程监测老年人生命健康体征数据,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实行每天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并能基于数据收集分析,实现不少于1项的预警提示功能;
4.能按照服务协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和24小时紧急服务等。每日上门服务不少于1次,每月累计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医护人员上门服务不少于2次,服务信息在区级信息平台有详细记录。养老服务机构应为服务对象制定风险预案,服务前做好各项服务安全预案与事项告知,并对上门服务团队和服务质量持续进行评估,定期开展老年人及其家属满意度调查。
家庭养老床位不得收取床位费,照护服务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在参照当前养老服务市场同类服务价格的基础上,自主合理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载入服务协议中,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四)办理流程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向区民政局公布的中标服务机构提出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申请。
2.评估。申请设立家庭养老床位的老年人,其身体状况由服务机构按照区民政局要求上门进行评估。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的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为老年人制定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计划。
3.签约。服务机构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家庭照护状况,与老年人及家属协商确定家庭养老床位改造项目和照护计划,明确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达成一致后签订服务合同(首次签订合同不低于6个月),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等内容。
4.改造。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改造,安装相应设施设备,与区养老服务平台进行数据对接,纳入平台监管。
5.服务。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日常收住老年人的流程,为签约老年人办理家庭养老床位登记手续,建立服务档案。服务机构根据服务计划派出相关工种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为签约老年人上门提供服务。服务机构应定期监测老年人身体机能,及时更新健康档案,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变化,征求老年人及其家属同意后,及时调整服务计划。
6.验收。服务机构在提供服务满1个月后,向区民政局提交验收申请及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合同、建设投入清单、服务数据信息清单等材料,由区民政局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入户验收认定。验收通过后,相关信息录入区养老服务平台。
7.变更及终止。因签约服务对象住院、变更居住地、去世等原因,服务无法继续开展的,根据合同约定或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区养老服务平台相关信息进行变更。服务机构被职能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关停、无法继续提供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可重新选定服务机构,区民政局应及时提供帮助。
四、资金补助
(一)2021年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经费由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经费中支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达标的,根据居家适老化改造内容、设施设备安装和维护等按照不高于5000元/床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分两期拨付:区民政局于验收合格后拨付50%的补助,服务开展满6个月后拨付剩余50%的补助。
(二)经区民政部门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可同等享受养老机构床位日常运营补贴。
(三)合肥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养老服务补贴可用于支付家庭养老床位照护服务费。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根据时间节点按照要求组织社区开展辖区家庭养老床位需求摸底调查。
(二)加强日常监管。各街镇、开发区要将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质量纳入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安全监管,筑牢安全防线,开展多种形式的跟踪、检查、验收。区民政局将对家庭养老床位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加强资金管理。区财政局统筹安排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工作经费,用于评估、检查验收、平台监管等工作。加强资金监管,对违反财务规定、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回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政策宣传。各街镇、开发区要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家庭养老床位服务范围、建设标准、设置流程和扶持政策,积极指导服务机构开展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经济实用、个性化的家庭照护服务,满足老年人原居安养需求。
(五)本方案由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瑶海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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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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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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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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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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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建设 家庭住址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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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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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情况 |
□自有□非自有 |
家庭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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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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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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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特征 |
失能等级(分为轻、中、重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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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亲属)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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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审核意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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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瑶海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需求评估确认表
街镇、开发区: 建设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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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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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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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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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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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方案 |
建设项目 |
建设内容 |
建设数量 |
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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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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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确认 |
本人(是□/否□)认同上述评估结果,同意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建设,愿意承担因施工建设产生的一切后果。 老年人(亲属)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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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审核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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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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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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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面建设 |
防滑处理 |
在卫生间、卧室、厨房等区域铺设防滑砖或防滑地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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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高差处理 |
铺设水泥坡道或加设橡胶等材质的可移动式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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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卧室建设 |
安装床边护栏(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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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厕洗浴设备建设 |
安装扶手 |
在如厕区和洗浴区安装扶手,包括一字型扶手、U型扶手、L型扶手、T型扶手或助力扶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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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配置沐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滑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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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蹲便器改坐便器 |
减轻蹲姿造成的腿部压力,避免老年人如厕时摔倒,方便轮椅老年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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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物理环境建设 |
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防撞条,必要时粘贴警示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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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装自动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辅助老年人起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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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电源插座及开关 |
根据情况进行高/低位建设,方便老年人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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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年用品配置 |
助行类 |
助行器、拐杖、轮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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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助餐类 |
适老自助餐具、流食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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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助穿类 |
穿衣辅助杆、穿袜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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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如厕类 |
坐便器、便盆、接尿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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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洗浴类 |
床上洗头盆、洗浴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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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感知类 |
助听器、放大境等 |
附件4
智能设备配备建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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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功能及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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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网络连接设备 |
确保信号传输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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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紧急呼叫设备 |
可安装在卧室、卫生间、淋浴间等位置,易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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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动监测设备 |
具有跌倒报警和日间适时活动监测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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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视频监控设备 |
具有远程摄像功能,应急状态下能及时、准确掌握老年人在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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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智能药箱 |
辅助提醒需要服药的老年人定时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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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护理床 |
手电一体护理床,支持电动翻身、抬腿、起身等操作 |
有条件宜配备生命体征监测,无线声光报警器,尿湿感应垫,离床感应垫,门磁、烟雾、燃气、溢水感应报警设备,视频陪护机器人等设备。
附件5
家庭养老床位基本服务指导清单
一、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包括上门做饭、送餐上门等;
2.助洁,包括居家清洁、洗涤衣物、物品整理等;
3.助行,包括协助行走、陪伴外出等;
4.助急,紧急呼叫、紧急转介服务等。
二、护理服务
1.清洁护理,包括洗漱、剪发剃须、助浴等;
2.进食护理,包括喂饭(水)等;
3.排泄护理,包括排尿护理、排便护理、排气护理等;
4.协助和指导翻身、拍背、褥疮预防等;
5.为家庭照护者提供护理技能提升培训和指导等。
三、医疗保健服务
1.建立健康档案;
2.康复咨询和指引;
3.康复训练及康复理疗;
4.预防保健;
5.常规生理指数监测;
6.医疗护理。
四、精神慰藉、文化娱乐服务
1.情感支持服务;
2.社工介入服务;
3.生日关怀、节日关怀、法律咨询等服务。
五、电子信息化服务
安装紧急呼叫、远程监控等设备,紧急呼叫及时上门,动态掌握老人生理及活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