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瑶海区民政局在对社会组织的变更法人登记申请材料审核时发现,瑶海区某家幼儿园自2020年成立后未按期通过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向民政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报告。
调查与处理:社会组织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按照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或年检的违法行为,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导致社会组织数据失真,不利于登记管理机关掌握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影响登记管理机关客观科学决策。2023年7月,瑶海区民政局社会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对当事人在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联系电话进行拨打,幼儿园法人对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不重视,未按期参加年检。社会组织业务工作人员对幼儿园法人讲解社会组织两年及以上未按期参加年检,登记机关将依法对社会组织作出拟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随后,幼儿园法人需通过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向民政登记管理机关补报送2022年检报告,方可进行法人变更登记申请。目前,幼儿园已完成年检报告报送,并按照要求向民政管理机关递交法人变更登记申请。
法律分析:其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作出拟撤销登记。
典型意义:未按期年检的社会组织不利于登记管理机关掌握社会组织实际情况,导致社会组织数据失真,影响登记管理机关客观科学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