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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市瑶海区“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4-08-15 17:05  信息来源: 瑶海区民政局 word下载word pdf下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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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  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  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民地函(2023)  214号)、《转发省民政厅等10部门<安徽省“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民(2023)106号)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察安徽重要讲话以及  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工作,凝聚乡村地名管理合力,深化地名信息服务,构建乡村地  名管理服务体系、夯实乡村地名管理基础、规范乡村地名命名设  标、挖掘乡村地名文化资源、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等方式,释  放区划地名服务乡村资源要素的内在价值,彰显区划地名在乡村  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满足乡村建设需要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  活的向往,为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开展范围

    “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涉及大兴镇、龙岗街道(筹备组)、 七里站街道3个街镇,15个涉农社区。

    三、主要任务

    以乡村地名互联网地图上图标注为牵引,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地名标志设置维护、地名文化保护弘扬、地名信息深化应 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组织实施乡村地名命名,助力乡村治理。

    1.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力度。实施路径: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合肥市地名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地名管理法规规章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程序, 严格乡村地名命名、更名管理。 系统梳理排查有地无名、多地重名、地名不规范等问题,加大对山水林田湖等自然地理实体 名称、乡村道路街巷名称、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农业产业和 公共服务等设施名称的命名力度,按照规定进行备案、公告,全 面提升乡村地名精细度和规范性,有效服务乡村治理精细化、网 格化需要。

    2.多起新时代乡村好地名。实施路径: 是充分挖掘利用本 地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俗特色等资源,以街镇为主体建设乡 村地名命名采词库,提高新生乡村地名文化内涵。二是在命名、 更名中注重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 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徽文化和我区优秀的历史文化,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坚决杜绝“大、洋、怪”等不规范 地名在乡村地区滋生蔓延,多启用符合地域特色的乡村地名展示 和提振美丽乡村精气神。

    3.编制乡镇地名方案。实施路径: 是结合新农村建设、乡村搬迁撤并、行政区划调整等,整体谋划、科学编制地名方案,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于一体的现代乡村地名景观。二是强化乡村地名方案对命名更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事

    项的引导约束作用,注重地名方案与相应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配 套、同步更新、并行实施。三是充分认识乡村地区行政区划建制 在传承保护历史文化中的重要作用,做好相关专项论证评估工 作。

    (二)组织实施乡村地名标志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4.规范乡村地名标志设置与维护。实施路径: 依据地名 标志(GB17733-2008) 国家标准和其他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 门编制标准地址,规范设置村牌、街路巷牌、楼门(户)牌等各 类地名标志,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二是以乡(镇)为基 本单位,区域内的同类地名标志风格、样式等应力求统一,做到 外观协调、材质坚固、安全环保。 建立乡村地名标志巡检制 度和维护管理制度,及时维护更新损坏丢失地名标志,更好发挥 地名标志导向作用。

    5.探索创新乡村特色地名标志。实施路径: 结合乡村建 设、旅游发展、产业布局等现实需要,创新设置具有乡村特色的 地名标志牌,提升乡村形象,弘扬乡村文化,助力乡村发展。二 加强信息技术、数字技术运用,推广地名标志与便民服务相结 合的“智慧门牌”“智慧地名标牌”,丰富地名标志功能作用。

    (三)组织实施地名文化保护,助力乡村文明繁荣。

    6.讲好群众身边的地名故事。实施路径: 组织专门力量 采编乡村地名故事,进一步传播和弘扬地名文化。二是利用好乡 村文化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公告板等阵地,融合文化旅游、特色田园建设开展地名文化宣传活动,将乡村地名文化融入村史(社区)馆、乡村文化公园(景点、微景观)场景,提升地名文 化可见度。

    7.建立地名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实施路径: 以区、乡(镇) 两级为主体,组织地名、文史、方志、乡贤等相关人员组建专家 组,做好乡村地名文化遗产保护的咨询、评估、论证和监督工作。 二是建立地名保护名录制度,将历史悠久、内涵丰富、特色鲜明、 具有重要传承价值的乡村地名纳入保护范围,不随意更改老地 名,守护好精神家园。对已经注销或消失的具有重要文化价值的 历史地名,可以重新启用或派生。三是加大行政区划名称历史文 化传承保护利用工作力度。

    8.推动乡村地名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实施路径: 一是盘活现有资源,注重创意设计,大力开发乡村地名文化产品, 推动地名文化数字化、形象化,推动与文化旅游等项目深度融合, 开展“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乡有名”等系列宣介活动。 二是打造有影响力的乡村地名文化项目品牌,让地名成为乡愁乡 忆的特色文化符号。

    (四)组织实施地名信息服务,助力数字乡村发展。

    9.推进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实施路径: 是依托国家地  名信息库和互联网地图,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对乡 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乡村道路、交通水利、公共服务、 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应收尽收。定期发布地名信息目 录,为各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电子地图服务等企业提供标准化 地名服务,实现地名信息统一收录口径、常态化更新、规范化上图。 积极发动乡村百姓依托“乡村著名行动”微信小程序自 主上传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养 殖园等惠农助农兴趣点,方便百姓出行导航、特产进城、快递进村。

    10.推动乡村标准地名规范使用。实施路径:加强乡村标准 地名资源共建共享,推动乡村标准地名信息在各类标志标识、涉 农法律文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公文证件以及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规范使用标准地名。

    11.创新城乡区划地名“一张图”服务。实施路径:整合区、 (街)两级行政区划设置、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数据、各类 型乡村地名数据、乡村标准地名地址等,搭建区划地名信息平台, “一张图”模式为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社会治理、文化旅游 等领域提供标准、规范、详实的区划地名信息服务,切实发挥好 数据底座作用。

    (五)组织实施地名利农惠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12.推动地名标识品牌建设。实施路径:发挥地名的地理标 识功能,将地名元素融入本土特色农产品、地域特点餐饮美食和 研学旅游资源,培育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公共品牌, 助力本地优质农副产品、旅游服务资源等推介推广。

    13.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实施路径:充分发挥“互 联网+地名服务”作用,推动乡村地名服务与寄递物流下乡、工 艺品下乡、农村电商建设、在线旅游、智慧农业、乡村平台经济 等深度融合,使乡村地区充分享受到地名信息带来的便利。

    14.提升人民群众地名建设参与度。实施路径:  极发动和引导群众参与地名命名、设标、地名文化挖掘、地名采集上 图等乡村地名建设,大力发展乡村地名志愿者,因地制宜开展地 名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地名文化保护利用等工作。 二是鼓励将乡村地名建设有关事项纳入村级议事协商、村规民约内容,切实把地名工作建设成为联谊乡情、热络感情、畅通民情 的大舞台。

    四、阶段划分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8月)。制“乡村著名行 ”工作方案,组织动员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具体举措和步骤 安排。

    (二)初步探索阶段(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确定大兴镇为先行试点单位,以点带面探索形成成熟、定型、可复 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三)集中实施阶段(2025年1月至2027年12月)。充分借鉴自身和友邻区县先进经验做法,全面推动“乡村著名行动” 工作进程,织密地名网络、挖掘地名文化、创新地名服务。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8年以后)。持续深化巩固“乡村著名行动”成果,全力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相关单位要深刻认识 地名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意义,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 积极争取在工作统筹中优先安排,在资源配置、工作经费上重点 保障。要充分发挥区地名管理委员会作用,积极调动各方力量, 充分发动群众,打好“乡情牌”“乡愁牌”,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支持家乡建设,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区民政局牵头抓总,负责全区“乡村著名行动”组织实施, 协调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公安瑶海分局:指导监督居民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等领域标 准地名的使用管理;会同制定乡村门楼号牌编制、设置标准和规 范,编制门楼号牌,并规范上墙。

    区财政局:根据相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障“乡村著名行动” 必要的工作经费。

    自然资源和规划瑶海分局:指导配合开展地名规划编制及落 实。

    区住建局:指导监督乡村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线路及其标志标识上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配合做好地名文化保护方案制定 相关工作。

    区农林水务局:负责自然保护地等涉及林业领域以及乡村水利设施标准地名的使用管理,配合乡村地名信息采集上图、乡村 地名信息服务应用。

    区文旅局:负责乡村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文化和旅游设施名称标准名称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地名文化遗产列入非物质文 化遗产保护范围。

    (二)强化工作指引,注重因地制宜。区民政局要加强调查研究,会同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经验做法,提高工作 成效;各属地要结合本地乡村地区现状、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等 客观实际,因地制宜找准工作方向,合理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相关单位要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杂志等多种媒 体平台,宣传典型案例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不断提 高地名助力乡村振兴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各相关单位要定期梳理 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于每年11月10 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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